放鞭炮引发山火 “拜山”成“烧山” 恩平一嫌疑人被刑拘
郑某在指认现场。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吴健争)日前,本报江门日报恩平记者站公众号报道君堂大坑水库附近山火的新闻受到市民的重点关注,引发网友的踊跃评论。3月28日,记者从恩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日前两起山火案件均被破获,其中一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3月17日,君堂镇石潭村委会西安村民小组村民郑某与女婿到大坑水库附近的坟地祭祖,期间燃放鞭炮,把山坟左后方的干草引燃,恐慌的郑某与女婿拿起棍棒扑打,但火借风势蔓延开来,越来越大,郑某女婿只好报警求助,在相关人员的积极扑救下,大火两小时后被扑灭。
恩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开展侦查,进行外围取证,掌握情况,并控制郑某。据第三方公司鉴定,现场烧毁的林地面积达59.55亩,郑某于3月27日被正式刑事拘留。据悉,烧毁林地的立案标准其中有以烧毁面积或造成损失价值来界定,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立刑事案件查处,否则就为行政违法案件。
此外,3月16日,君堂镇新君村委会清湾村民小组村民郑某也因为拜山放鞭炮引发山火,造成部分林地被烧毁。在审讯中,郑某表示,他看新闻见过类似的案件,但祭祖传统就是要放鞭炮。郑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会遵纪守法,保证不会再犯。此外,郑某还要跟园林公司协商赔偿问题。
恩平市公安局林业分局教导员岑巧健表示,清明期间提倡市民文明祭祀,用礼炮替代鞭炮,以防山火,对已经发生的山火案件引以为戒,不要抱侥幸心理。森林分局对所有山火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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