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滴滴司机为情敌 男子将其打伤被判刑

江门日报 2019-03-28 07:05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钟绮敏钟燕婷何奎)一辆车深夜来接前妻,丈夫误以为司机是前妻的新男友,于是动手打人。其实,人家只是滴滴司机,结果,他赔了77345元,还被判刑。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宗故意伤害案,男子梁某因误认滴滴出租车司机甄某为情敌,将其打致轻伤二级,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去年元旦凌晨时分,陈女士与前夫梁某因口角争斗,于是甩门而出,独自一人下楼离开。梁某尾随陈女士一直走到某电器商场门口想调和矛盾,这时,一辆灰绿色的汽车开到路旁停下,驾驶位上坐着一名男子(甄某),陈女士走向汽车正打算上车,梁某怀疑该男子是陈女士的新男友,于是冲过去从汽车车窗伸手进去往甄某头部打了两三拳。甄某一开始条件反射用左手抵挡,之后就用双手抓住梁某的手。看到前妻陈女士没上车而是往前走,梁某就挣脱了甄某的双手去追陈女士。

一头雾水的甄某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抓住这个人并报警。于是,他立即解开安全带下车追上去,追到某餐厅门口将梁某压倒在地上,之后,两人互相对打,甄某问:“你为什么要打我?”梁某当时并没有回答,只是嚎啕大叫,说内心难受。甄某就松开了手,梁某爬起来继续向陈女士走去,甄某返回自己车内拿出手机报警。警察来了后甄某问梁某:“你为什么无缘无故打我?”梁某说:“你勾引我老婆。”甄某回答:“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是滴滴司机。”梁某顿时无话可说,因为他知道他误会了甄某和前妻的关系。甄某到医院接受治疗后,又去派出所报案。

当天上午9时,他们在警察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事宜。梁某答应为甄某支付这次事件的所有医药费,还答应赔偿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合共7734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又鉴于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梁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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