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江门日报 2019-03-23 07:38

3月15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马艳芬律师接听并解答读者的提问。

离婚后,我可以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

张女士:我和前夫在2018年底刚刚办了离婚证,房子和20万元存款归我,当时约定年刚满11周岁的独生儿子的抚养权归前夫,但是在我们离婚后儿子一直不肯跟前夫住,而且他多次表示想跟我一起生活,现在儿子仍住在我家。为了儿子的成长,我多次向前夫提出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前夫以儿子是独生子为由一直不肯变更,我现在该怎么办?

马律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您儿子已经年满10周岁且表示愿意随您生活,且您有固定住房及一定的抚养能力,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在P2P平台上高息借款属于高利贷吗?

李小姐:我于2018年上半年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在某P2P平台上借款,利率按每天0.5%计算,但是今年开始我确实还不上钱了,我想问,这P2P平台是不是属于高利贷?我的利息可以不还吗?

马律师:P2P平台是否属于高利贷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也不是说P2P平台借款利息高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可以不用偿还。关于P2P平台借贷利息问题,我们应该暂时抛开高利贷的概念来理解,对于合法的利息借款人还是要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对于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于年利率未超过24%的利息您还是需要支付的,但超出部分可以拒绝支付。而对于您已经支付的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部分,您可以要求P2P平台予以返还。

为他人贷款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谭先生:2017年底,我太太为了帮她妹妹贷款做了担保人,向银行借了30万元,现在她妹妹还不起钱,银行起诉了我太太跟她妹妹,判了我太太要承担连带责任,我想问问现在银行可否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我还钱?

马律师:银行不能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您为上述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您太太的上述债务属于为他人担保而产生的,明显超出您与太太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加上您对上述债务是不知情的,因此银行无权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您主张权利。(江门日报记者朱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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