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擅划车位收费引业主不满 律师:划车位需经业主同意
小区道路上新划了一批收费停车位,业主认为“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要求恢复原样。物管却认为停车位只是方便业主使用,无非是想将小区管理好,象征性收取每小时2元,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近日,蓬江区翠林苑小区空地上新划的一批停车位引起了业主的不满。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
业主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有市民向记者报料说,蓬江区白石大道的翠林苑小区空地上新划了一批停车位,业主们意见较大。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翠林苑小区内一条3车道宽的道路一侧用黄色线划了20多个车位。有车辆已经停在了划好的车位上。业主们表示,这些都是新划的,并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业主们认为,小区内及周边向来车位紧张,物业划这些车位租售侵占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希望恢复原样。另一方面,也有业主提出,如果车辆能临时停放,那么到时小区外面的车交钱后,就能随便开进来了,这给小区带来了安全隐患。
道路旁的墙上,记者还看到一块收费标准的公示牌,写着“外来车临时停放点”。牌子上面还写着“小车每月350元/辆(室外),400元/辆(室内)。临停:白天8∶00—18∶00,每车每次8元。夜间18∶00—08∶00,每车每次10元。临停30分钟起计费。”
“连收费标准都贴出来了。”有业主提出,如果仅是临时停放,上面为什么有长租的收费标准呢?
物业
无非是想将小区管理好
江门市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管服务。对于小区新划车位收费问题,该物业公司的翁经理解释说:“现在,许多业主家里有两台车,又或者父母住这里,有时中午过来看望父母,周边没地方停车,人家也是业主,不让进又似乎不对,所以划一些车位出来临停,不要像以前那样到处乱停放。这是为了方便业主使用,无非是想将小区管理好,现在每小时收费仅2元,白天封顶8元。对比其他小区临停每小时要收费5元,可以说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记者前往物业管理处,在墙上同样挂有收费公示牌。那么物业是否有权划车位并收费呢?翁经理表示,这段路并不是小区业主所有的。当记者提出可否看一下小区的规划图,翁经理表示,政府网站上公示有,让记者去查一下,但记者在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的(合并原江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并没有查询到。
物业无权在小区空地私划车位
“正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在小区空地划车位,除非获得业主同意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广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黎繁松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或者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于单位违反的甚至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黎繁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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