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消防通道最高可罚5万元 交警、消防部门有执法权 物业服务企业有报告责任
消防通道被占用当做停车场,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单个人有责任,管理单位同样负有“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责任。那么,对于车辆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物管是如何处置的?有什么建议?消防部门应如何处罚?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多
本报关于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系列文章见报后,网友们个个表示深有同感,纷纷举报,如蓬江区的翡翠华府后门、会龙里片区、新会区玉圭园、碧桂园、江海区富华花园等地都屡见此现象。
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其实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也知道,但他们同样表示无奈。“我们划定了禁止区域,说过了也是这样,奈何不了车主、业主。”富华花园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杨先生表示。
在乐雅苑,小区物业竖起敬告牌:“为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道路中间严禁停放任何车辆,违者后果自负。”物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牌子已经放置很久了。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的往往是老旧小区,新建的小区往往人车分流,相当合理,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况多是小区外围。五邑碧桂园物管人员表示:“因为对这块工作相当重视,每年都有两至三次集中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业主在小区内的车辆停放也有要求,很少有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的情况。”
堵塞消防通道要受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职责……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其第62条规定,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单位或个人均有执法权。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应当履行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对于不履行规定责任的,可处5万元罚款。
换句话说,物业单位看见有车占用消防通道“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情节严重者,也可能被处以5万元罚款。
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张勇提醒:消防车的车体较普通私家车要宽很多,在标有“消防通道”的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因为一旦发生险情,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救援,将会加大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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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管公司被罚9000元
今年1月19日,山东泰安市公安局徐家楼派出所民警在对山东万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多起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安全隐患,该单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部门对山东万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000元的处罚。
(文/图林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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