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一次调解化解三案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何奎)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刘伟在审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告在该院同时涉及3宗同类型案件,遂联合其他法官将三案合并调解,并邀请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参与,成功通过一次调解,化解三案。
据悉,2018年6月,被告廖某与李某享签订借据,约定相关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同年7月和8月,廖某又分别与李某庆、袁某签订借据,向3人借款合计10.5万元。由于廖某一直未依约按时还款,李某享、李某庆及袁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某偿还借款并清偿利息。
法官刘伟接到李某享诉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审理工作。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刘伟与另外两位承办法官联合商议,将李某享、李某庆及袁某诉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三案整合处理。
在联系廖某的过程中,廖某多次推脱,将约定调解的时间一拖再拖。经过法官刘伟再三协调,最终把廖某约到法院调解室,与三原告面对面协商。面谈中,廖某确认欠款及利息属实,但表示当前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清偿所有借款,请求分期还款。三原告均不同意廖某的分期还款方案,调解面临失败。
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尽快化解,法官刘伟与特邀调解员互相配合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特邀调解员积极安抚双方的情绪,建议双方平复情绪,心平气和地协商还款方案。另一方面,法官刘伟分别根据涉案3个借款合同的内容,逐条理清双方权责,在引导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进行换位思考。法官刘伟建议三原告充分考虑廖某清偿债务的能力,给予廖某一定的还款期限,同时指出廖某作为借款人有履行约定义务及偿还借款的责任。
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工作,三原告与廖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接下来,廖某将按照约定,分别向李某享、李某庆及袁某分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三宗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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