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两月,已吸引近3000人落户 大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入户“零门槛”

南方日报 2019-03-05 06:32

在环市街道邑门式服务中心,办理户籍的市民正咨询相关事宜。杨兴乐摄

江门市公安局近日召开入户新政通气会,通报新的户籍制度实施情况和江门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创新举措。记者获悉,根据今年1月起实施的《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非江门市籍的居民具有初级职称即可入户江门,其它落户江门的条件也颇为宽松。

通气会通报称,截至2019年2月27日,全市共办理亲属投靠入户960人,人才引进入户12人,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1639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17人,国外出生小孩入户125人,华侨回国定居复户58人,合共约3000人成为“新江门人”。

据介绍,在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抢人大战”的形势下,江门市对这次落户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人才引进和稳定居住就业创业这两方面,以此推动非户籍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优化人力资源与经济产业的合理配置,加快实现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目标。

撰文:杨兴乐梁志勇

应届毕业生先入户再就业

通气会上,江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李副支队长介绍,根据《实施方案》中的专才入户政策,首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江门,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据悉,公安户籍部门在制定这项政策前征求了人社部门的意见,只要在江门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相关考试,很容易就能通过考试,顺利拿到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初级技术职称、初级工职业资格。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还规定,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而原籍非江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先入户再就业。“过去,应届毕业生要先找到工作单位,再通过相关程序才能入户。”江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根据政策,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未找到工作前,先到人社部门报到,拿着毕业证、报到证,就可以办理入户。”“可以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未有就业单位的,则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符合条件租房也能入户

如果你没有初级职称,也不是初级工等,怎么入户江门?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方案》,江门市已经取消了积分入户和投资入户政策,而让入户变得更加容易、便捷。

根据《实施方案》,在江门市城区(是指蓬江区江海区以及新会区会城街道)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方式)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简单点说,就是在江门市城区就业满半年,参加社保满半年的人员,只要在江门租有房子,也可以申请入户江门。”江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在江门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

亲属投靠入户更方便

随着江门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良好的生活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落户江门。而根据《实施方案》,如果想入户江门者是江门市户籍居民的亲属,落户将会更方便。

根据《实施方案》,如果是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被投靠人属江门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未婚子女可以随时投靠父母入户;如果合法稳定住所属于江门市城区、各县级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镇政府驻地村(居)的,则允许1名已婚子女(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照顾父母入户。

而如果是父母投靠子女入户,被投靠人属江门市户籍人员(户口在江门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除外)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则投靠人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入户其子女处。

如果是夫妻投靠入户,包括农村村民之间、城镇居民之间、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结婚,申请人配偶属江门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不受婚龄限制,可以迁入配偶户口所在地。与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结婚的申请人,要求到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的,准许其将户口迁入配偶父母处。

空挂户可申请入集体户

针对此前因为房屋买卖,导致一些居民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但是户口还未迁走,进而影响了买主入户的情形,《实施方案》也明确了相关处理办法。

江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这种空挂户情形,《实施方案》规定,房屋出售方可以主动到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或邑门式公安窗口),申请把户口从原地址迁入到亲戚朋友的家庭户或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的空挂集体户或居住社区集体户。这样,就可以方便房屋购买方把户口迁入到房屋所在地。此外,如果房屋出售方没有主动把户口迁出,房屋购买方也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把出售方的户口迁到空挂集体户居住社区集体户。

■关注

江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点解读

问:调整落户政策对江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何影响?

答:《江门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全市实现16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4%以上的目标。

按照近年江门市城镇人口增长趋势以及这次调整工落户政策的力度来分析,预计“十三五”期间,江门市可增加约2万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为江门市完成“十三五”期间城镇化率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问:这次调整的户籍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入户江门市城镇的条件,主要是放宽亲属投靠入户、人才引进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入户的范围和条件,并取消积分制入户和投资入户。

问:对人才引进入户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人才引进入户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工作调动(录用、聘用)入户。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或经批准下放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职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其户口应当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二是高层次人才入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

三是专才入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四是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问: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所指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哪些类型的住所?

答:本实施方案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以下四类住所:

一是属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法所有权住所,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为凭。

二是属工作单位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所,以产权单位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凭。

三是租赁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产房等)的,以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为凭。

四是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租赁住所,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凭。

问:放宽户口迁移条件会否对重点中小学的校区学位造成很大影响?

答:不会造成实质影响,原因是:(一)虽然放宽了市内的租房迁移和空挂户迁移条件,但其办理迁移的前提是申请人的家庭(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的住所。因此,对那些家庭拥有自有产权住所,又想通过在校区地段租房来办理户口迁移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二)教育部门对校区学位分配是以户口是否属于本校区、户口所在地址房产是否为自有产权住房等条件综合统筹安排,以“有户有房”、“有户没房”、“有房没户”顺序合理分配校区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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