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机构改革这样改 改革后:市委机构10个、市政府机构26个
第一部分调整优化县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2)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3)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4)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5)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
(4)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和台港澳事务工作,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侨务局牌子。将市外事侨务局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行使。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
(2)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农业局。
(3)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4)组建市卫生健康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8)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9)重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11)优化市林业局职责。
(12)理顺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职责。将市档案局的行政职能划归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市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市档案局。
(13)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4)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15)按照省和江门市有关部署,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体制改革。
4、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二、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优化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市外事侨务局的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外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外事侨务局。
(2)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3)优化市科工商务局职责。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工商务局。
(4)重新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5)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6)将市水务局更名为市水利局。
(7)将市信访局由在市委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市委老干部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2)组建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3)市委老干部局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4)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市水务局的城市供水、用水、节水职责,相关机构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等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县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
二、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均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在全面清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入相关党政机构,将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行政职能剥离划转后,余下职能任务饱满的,可继续保留原事业单位,重新明确其职责任务和类别。
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切实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改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直接承担执法职责。
2、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行政执法职责。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直接承担执法职责。
3、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在前期先行先试基础上,继续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路政、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直接承担执法职责。
4、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渔政执法队伍调整由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实行垂直管理。
5、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卫生与健康执法职责。
6、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组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7、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建立完善体现综合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压减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数量,推动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街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优化机构和职能配置,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完善镇街组织架构体系。
以县镇权责清单管理为抓手,理顺县镇职责关系,优化事业站所管理体制。
加快转变镇街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集中办理,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队伍、职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
五、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健全机构编制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新闻推荐
春节前投入逾1300万元开展“四化”行动 亮化后的恩平流光溢彩
亮化后的恩城夜景在镜头下显得特别有活力。郑君文摄大年三十团年饭后,刚回到恩平的郑华聘,迫不及待地和朋友来到锦江公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