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工作指引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江门日报讯(记者/傅雅蓉)为规范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程序,方便劳动者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加强江门市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工作,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江门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交的材料;二是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的工作流程;三是办理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参考样式。据了解,当事人在仲裁程序申请财产保全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广大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社保待遇及经济补偿金得以执行的一项重要司法保障措施。
《工作指引》的出台,是江门市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广东省和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将为双方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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