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五邑“海丝”探究之思考
◆梁振权
什么是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大百科全书》对丝绸之路作这样的解释:“中国古代经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通道。”而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丝”)则指的是中国和西方国家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海上通道。历史证实,它比陆上丝绸之路的开通还要早。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首先提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使这个古老的命题和实践得以复活,成为新时代具有伟大意义的一个新征程。2018年12月25日,市华侨历史学会换届并举办了“海上丝绸之路与五邑侨乡文化”座谈会,引起了对此论题的若干思考。
“段路”与“全路”相吻合
从空间上看,所谓“全路”,就是古代“海丝”的全程,依据海上考古发掘,应跨越四大海域(即中国海域,韩国群山列岛海域与日本海,印尼海域,欧洲海域)。具体节点:东线是渤海湾—朝鲜半岛—日本;南线是泉州—福州—广州—徐闻—海口—北海—河内—吉隆坡—雅加达—科伦坡—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其跨度约1.9万多公里。所谓“段路”,就是上述“全路”段中江门五邑沿海这一小段,约607公里,有268个岛屿,约为全程长度的3%。
从时间上看,“海丝”发展历史悠久。《丝路密码》(李建华著)指出“开拓于秦汉,发展于三国隋朝,兴盛于唐宋,转变于明清”,顶峰于明初,衰落始于明中。“海丝”发展到高峰,是明成祖时期郑和七下西洋。从江门五邑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要逐级向上申遗的有七处,包括新会官冲窑遗址,台山广海海卫古城墙遗址,广海大洲湾遗址,广海烽火台,明代上川大洲湾遗址的大洲村大象山方济各·沙勿略墓园,上川新地村天主堂遗址以及台山水域宋代“南海一号”沉船点等。
显然,在空间方面,横穿四大海域的“全路”必然大于江门五邑“段路”外,而在时间方面,“全路”也比“段路”要早一些。因此,这里有一个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问题,“段路”需要与“全路”相互吻合。“段路”不能受目前为止的考古发现甚至史迹申遗的局限而限定自已的时间和空间或内涵和外延。毕竟江门五邑的考古发掘仍在路上,尚有未被发现深藏的文物瑰宝;相信,随着考古工作的新发展,两者的某些重大差异会越来越少。
“海路”与“陆路”相延伸
“海路”是“海丝”之海上运输的直接航道,“陆路”就是为“海丝”作保障、相配合的陆上节点或设置。这两者的关系犹如前店、后厂的关系,形成了一条供给链、一片作业面。在“海路”方面,应有运输船只、导航设置、海防保障、航行补给等环节。在“陆路”方面,应有关口、码头、仓库、生产厂、市场、检验、运输等节点。这两方面构成“海丝”文化的整体,成为“海丝”遗址的载体,环节相扣,缺一不可。
最近,省有关部门已确定15处为南粤古道重大发现,其中台山川岛大洲湾遗址入选,成为南粤古驿道的一个节点和古代“海丝”必经之地。在这个遗址的方济各·沙勿略教堂附近,省文物考古所于1965年已发现了明代外销瓷遗址,出土了一些标有“大明年造”、“大明嘉靖年出”、“正德年造”、“宣德年造”的碗盘。上世纪九十年代发掘的江门新会官冲窑址,从出土的文物中可鉴定此为唐代陶瓷重要生产基地,是那时海外贸易的节点。在台山广海还发现了海卫古城墙遗址,是宋代朝廷在广海湾巡检司保卫海防的守护者。
这足以证明,江门五邑的“海路”和“陆路”是互相延伸、连成一体的。往后,我们的“丝路”考古发掘和考证研究都不能有偏颇,而要放开思路,扩大视野,实事求是,以便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争取更大的考古发掘成果。
“商路”与“非商路”相并行
“海丝”顾名思义,是与丝绸、瓷器等商品贸易有关的“商路”,是“丝路”初始的、首位的功能。随着海路的畅通,这条路同时成为交通之路、交往之路、移民之路等“非商贸之路”。因此,“商路”与“非商路”是并行发展的。
由于丝绸贸易的兴旺,在印度孔雀王朝(公元前270多年),中国的丝绸已运销至印度。公元前,希腊甚至称中国为丝国。在罗马,丝绸竟值重量相等的黄金,其妇女以着丝绸为风尚。因此,美国史学专家伊佩霞所著的《剑桥插图中国史》指出:“丝绸与中国有特别的关系,到周代晚期,对于中国边境以外的人来说,中国就是一个产丝绸的国度。”
“海丝”的发达与船舶修造业发展和航海技术提高有紧密的关系。根据广州、长沙等地的汉墓考古发掘,发现有木车、木船和陶船的模型,船有锚、舵,结构坚固,可载重致远。因此,“商路”越开越远,越来越旺。在周一良、吴子廑主编的《世界通史》中,有一幅“公元二世纪中的古代文明世界”地图,明确标示当时海商的线路,经过四大海域之后,再分两路开进,一路到卡塔尔进入幼发拉底河流域,一路进入地中海。由此可知“商路”对当时世界的影响和贡献确实巨大而深远。
“非商路”与“商路”应是通过“海丝”通道同时存在和发展的。
其一是移民之路。江门五邑是中国第一侨乡,其早期的主要移民模式包括贸易移民,劳工移民等。
其二是交往之路。规模大、影响深的当属明代的郑和七下西洋。郑和于1405年至1433年间曾率领船队七次下西洋,从扬州出发,经过江门五邑海域,近的到过越南南部,远的到达非洲东岸,共30多个国家。其目的是加强与各国的政治、商贸、文化交流,是和平交往,闻名中外。
其三是交通之路。根据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在唐代,“当时中国与亚洲各国的交通比较发达”“代宗时,每年来广州的各国船只达四千余艘”。此外,“唐代后期,由于中国水手掌握了季候风的规律,中日之间的海上交通也日益发达”,其往来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往来居住等。
“探路”与“护路”相并举
“探路”,就是要继续探明江门五邑段“海丝”的全貌,包括调查、发现、探测、发掘海上和陆上新的考古点。“护路”,就是加强对迄今已挖掘、探明的海路和陆路遗址节点依法加以维修保护。
根据文献记载,在十六、十七世纪经过川岛的航海线路有9条之多,因此该海域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在“探路”方面,其一要摸清“海丝”江门五邑段在海上和陆上遗迹的遗产区和缓冲区。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文献资料、乡村家宅大事记,找出记载的线索;要深入坊间了解有关的传说轶事,发现点滴信息,并加以核实;要在已发掘的史迹周围深入仔细挖找,以便寻得更多遗漏的文物,摸清“海丝”海底的状况及其实据。其二要综合分析、细致梳理了解到的情况,继续做好江门五邑海域的水下调查和考古工作。近几年,国家和省文物部门在江门的配合下,曾两次派出“中国考古01号”考古船赴川岛海域水下考古调查,以了解该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资源的状况。经过调查,发现川岛方济各·沙勿略墓园附近海岸确有一个文化堆积层密集区,说明在川岛水域的考古存在历史文化科学的价值。
“护路”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落实文物“四有”工作,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此,要制定保护规划,整理遗迹档案,做好环境整治,加强立法建制,确保措施落实。
目前,已制订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同时,应全力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力求实现台山段“海丝”有关遗产的整体保护。“南海一号”于1987年在川岛海域被发现;于1999年,香港同胞赞助了200万元,由国家水下考古队实施水下考古调查;在2007年进行整体打捞出水时将此船移入了阳江市海陵岛的“水晶宫”,挖出特级宝物4000吨,北宋国宝6万件。这是震撼全球的首次采用沉箱整体打捞沉船工程,堪称世界水下考古史上的创举。笔者建议,在下川岛接近沉船点的陆地上开辟一个小公园,建一座“志铭亭”,复制古船模型,将沉船点的经纬度、方向、距离以及船只沉没、发现、打捞、考古经过等刻在石碑上,供游人参观、纪念。这对于保持江门五邑段“海丝”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具有意义。
“论路”与“用路”相结合
“论路”就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以史实为依据,以史料作借鉴,加强科学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讨“丝路”学术问题,坚持百家争鸣、求同存异,深化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对被历史尘封的“丝路”进行研究,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我们不仅对尚未被发现的史迹不清楚,就是对已经被发掘遗址的认知也是很不够的。需要把它作为一个学科体系进行探讨研究,要成立相应的学术中心或社团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查考察和学术研究,以占领海洋文化、“海丝”研究的制高点。努力做到:从纵横两方面理清它的历史脉络,从内涵和外延上弄清它的历史概念,从局部和全局关系上认识它的历史作用;对于认识和理论上的分歧,对于部分专家把开平碉楼、台山侨墟、新会杨太后陵与慈元庙也列入“海丝”名录等,从中应实事求是,弄清核准。
其实,“海丝”是双向的,既有我国通往世界各国的,也有世界各国来往中国的。比如,台山川岛大洲湾遗址的存在就是早期中葡双方因“海丝”兴旺而互相交往的产物。我们的探查研究,不应只限于深化申遗工作和整体遗址发掘,还要感受古代“海丝”的开放和包容,加深对“一带一路”的认识。
研究历史,意在借鉴,重于致用,复兴交往。“用路”就是要活化利用“丝路”历史遗迹,增强它的可读性和直观性,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要把我们对“海丝”的发掘、研究和利用,与“一带一路”倡议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举;要参与粤港澳三地“古道群”组合,打造新的旅游产品和旅游路线;要在遗址点竖立路标、信息牌,安置雕塑,形成不设围墙的田野考古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基地,促进海内外各方联动的文化交往以及华侨情感交流;要把海洋渔业文化、港口文化、海贸文化、遗产文化、节庆文化等资源整合起来,拓宽开发空间,提高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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