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两天无理由退房”新政 江门人也渴望能吃“后悔药”

江门日报 2019-01-24 06:25

江门有部分市民属于冲动购房,尤其是在市场火热的时候。

日前,东莞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正式出台“两天无理由退房”新政,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买房人如果一时头脑发热被开发商忽悠,也有“后悔药”吃了。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适宜在其他城市推广,而受访的江门人普遍期待江门市也能出台此类新政,以减少因冲动购房带来的损失。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亮点:“无理由退房”被纳入政策轨道

本次东莞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房”,主要内容为:“乙方(买受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出卖人)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及“若存在甲方退还定金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

事实上,“无理由退房”并非新鲜事,早在2015年,恒大就曾宣布实施“无理由退房”,此后陆续有房企跟进,而在江门,锦富·汇景湾也曾提出过“三包”政策。

那么,东莞此举的特殊意义又在哪里?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房地产专业首席教授陈琳指出,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是对自己的房子有信心,给业主一颗定心丸,最终目的还是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东莞作为市级政府层面出台新规,意味着“无理由退房”被纳入政策轨道。此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启发意义,能进一步规范项目的行为,同时也能给消费者提供一定的缓冲期、冷静期,以减少消费者因为冲动购房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消费者而言,也给予了更加人性化的保护。此外,还能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该政策适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意义:能有效消除市民因冲动购房带来的不利影响

接受记者随机采访的10多位市民普遍表示,东莞的“两天无理由退房”新政颇有意义,希望江门能借鉴实施。记者了解到,江门也有不少消费者冲动购房,新政能有效保护消费者因冲动购房带来的不利影响。

今年38岁的陈女士是代表之一。受“抢房潮”裹挟,她于2017年年中匆匆入市,抢了一套滨江新区的大户型房源。付定金后第二天,她就后悔了,主要是因为房源户型较差,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只好作罢。

记者留意到,2017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市住建局受理网上(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该局网站)有关江门中心城区(蓬江区江海区)房地产市场投诉事项共344宗,按性质主要分价金事项、商品房交付使用事项、其他事项、涉嫌违规销售事项、合同事项、办证事项六项,其中价金事项占比最高。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于1月21日通过江门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关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在“你买房是否有些冲动?”这一问题中,15%的受访者选择“不好说”,55%的受访者表示“没有”,30%受访者表示“有”;在“你买房后两天是否后悔过?”这一问题中,26%的受访者选择“不好说”,23%的受访者选择“后悔过”,51%的受访者选择“不后悔”。由此不难看出,受访对象整体较为理性,但部分受访者存在冲动购买行为,并感到后悔。

据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叶泽权观察,对于包括江门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而言,房子是最大的单项资产,往往要花费一两代人的财力,理应格外慎重选择,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即便没有迫切的换房需求,在外围因素的影响下,尤其是像前两年市场比较火爆的情况下,也会被裹挟入市。事后,消费者由于考虑不充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获得贷款,以及家人并不喜欢房源等情况,而感到后悔,并考虑退房。如果市场好的话,消费者退房的诉求相对容易实现。反之,则不易实现。

影响:

或将减少项目的“逼定”行为

陈琳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冲动购房,既有主观原因,也不乏客观因素,其中包括部分项目隐瞒不利因素,以及销售人员“逼定”等。

何为“逼定”?就是逼你当场决定购买的行为,但手法较有“艺术性”。常见的场景是:当你走进装修考究的售楼处时,沙盘处总围着一群人指指点点,还有销售人员不时旁敲侧击,仿佛这个项目很抢手。如果不买,很快就会卖完。如此“诱惑”之下,消费者难免不动心。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确实存在部分销售人员"逼定"的现象。”美智地产研究部相关负责人进而讲到,热闹的销售氛围或步步紧逼的销售技巧,容易令到部分客户在未完全了解房屋信息或自身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匆忙购房,进而后悔。

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有的市民明明知道销售人员在设“坑”,也会不自觉地往里跳。重要原因就在于: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房价大涨,买到往往赚到,所以,很多人庆幸自己当时冲动了一把,并感激销售人员的“逼定”——如果当初不是他(她)逼着自己下定金,到现在可能就买不起了!

可以预见,如果江门推出“无理由退房”,自然会受到购房者欢迎,但项目未必高兴得起来。有业内人士称,房地产营销人员心里很清楚,部分房子卖出去往往是靠“逼定”。一旦买房有了“反悔期”,房地产营销的套路很可能就要重新调整了,比如,此前有的项目集中推货,业绩不错。如果买房有了“反悔期”,可能会改为分步、分散式开盘。主要原因在于:如果集中推货,买房人即便买了房,也会互加微信,互相勾兑消息。那些不懂的买房人,也在懂行的买房人指引下,渐渐明白了项目的优缺点,可能会造成大量的退房发生。如此一来,将使卖房工作变得更加艰难,进而拉长了项目的销售周期,影响了开发商回款的时间和高周转的工作节奏。

美智地产研究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项目、营销人员来说,真正的高效交易,应是充分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然后提供适合的产品,以达成双方均满意的交易,这也是树立项目品牌形象的有效方法。

“这就要求房企"打铁还需自身硬",从开盘到最终的交房环节,要做到合法合规。”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

叶泽权和陈琳都指出,无论是项目,还是消费者,都要有契约精神,对所签署的合同需要认真查阅。签名之后,就要尽力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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