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更新,租客申请房租抵扣个税再也不用“求”房东 租客叫好,房东也不烦了
租客们希望自己能享受租金抵扣个税新政红利,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了。
1月2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发布了最新版本。与之前相比,新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房屋租金一项,此前要求必须填写的房东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等房东信息变为“选填”。这意味着,租客申请房租抵扣个税再也不用“求”房东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博弈就此搁置。这让很多江门租客为之叫好。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A
房东信息已由“必填”变为“选填”
1月20日,房租抵扣个税的填写要求发生变化的新闻一经发布,引发了广泛关注。
记者随即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写中,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为“选填”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也为“选填”状态,而此前,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为“请输入”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为“请填写”。简而言之,房东信息已由“必填”变为“选填”。
业内人士李先生认为,此举主要是为了顺应“民意”,释放政策的最大善意,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后,依然要填写房屋坐落地址,按图索骥,即便不填写屋主姓名等信息,也能大致确定屋主。
B
租客开心,“到嘴的肉”能吃到
据悉,住房租金抵扣方面,江门按照每月1100元扣除。据此,记者算了笔账:假设李某减除“三险一金”后的月薪7000元,去年10月1日至去年年底,每月应缴个税60元。如果符合房租抵扣,在今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按照每月1100元标准定额扣除,即按照每月5900元计算个税,每月应缴27元,每月可“节省”33元,一年可“节省”396元。
虽然是“蚊子肉”,但在今年1月20日之前的一段时间,很多江门市民抱怨“吃不上”,在蓬江区租房的王先生便是其中之一。由于必须填写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他便与房东商量。没想到,房东当即变脸:“如果你申报租金扣除,税务局找我收税的话,我会把钱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价格。”
与之相似的,还有在高新区上班的陈先生,当他要求房东配合时,房东表示,“我宁可不租了,也不愿意去登记,因为我要交不少税费。”
他们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都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会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主要是房东(住宅为主)普遍没有主动交税。”嘉毅地产总经理邓桐燊进而分析了三大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在此方面的监管体系未完全建立,另一方面是房东一般是上班一族,往往无法顾及此事。另外,一般情况下,如果租户要开发票,房东会将税金加在房租上。双方为了减少支出,也默认此现象存在。
“租客和房东的博弈究竟如何,主要看市场,看供求关系。”业内人士李先生认为。
“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可以让我真正享受到政策的福利了。”当房租抵扣个税的填写要求于1月20日发生变化后,无论是在蓬江区租房的王先生,还是在高新区租房的陈先生,都感到特别开心。
C
个人出租住房纳税额,远没有网传的高
在近日刷屏的一篇文章中,有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那么,个人出租住房真的缴税很高吗?到底要缴多少税呢?
据悉,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非常多,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主要是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记者致电广东省税务服务热线12366获悉,江门的纳税人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税额大概是租金总额的5.2%。举例来说,如每月房租收入3000元,那么,他每月实际缴纳税款大约156元;如每月房租收入2000元,其实际缴纳税款约104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网文所讲的情况有所夸大,市民应理性看待。”业内人士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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