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发力 一年半办了88件公益诉讼案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潘黎明陈慧雯
记者昨日从蓬江区检察院了解到,自2017年7月1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77份,行政机关已回复采纳73份,另有4份尚在两个月的答复期内,到期采纳率为100%。蓬江区检察院还办理了全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宗药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首宗生态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共发出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68份
蓬江区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突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提起1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为人已承担22.7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68份,督促关停禁养区内2个大型养猪场,清理生猪共16000多头,解决了江门大道五洞村路段恶臭污染的问题;督促查处并关停18家企业污水、废气违法排放口,清理9个工业垃圾非法倾倒点,妥善监管3处非法堆放的危险废物;监督行政机关清理21个生活垃圾违法堆放点、10个非法的建筑垃圾倾倒点,共监督行政机关清理生活、建筑、工业垃圾8000余吨。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服务民生
蓬江区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与服务民生相结合,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着力办理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
该院通过采取线上全面检查与线下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蓬江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情况,发现辖区内“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累计有242家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于是向监管部门发出4份诉前检察建议。监管部门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两平台立即下线99家网络餐饮服务违法经营者,待整改到位后方可上线经营。
此外,蓬江区检察院还提起了5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中胡某荟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江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胡某荟从2016年11月开始,在肇庆市购买死因不明的死猪,运回蓬江区棠下镇大林村和荷塘镇石门村的鱼塘边进行屠宰分解,再运输到棠下镇横江村、荷塘镇六坊村冷库中冷藏后销售,对外销售金额达586695元。去年4月27日,该院依法对胡某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胡某荟提出了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的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惠及一方
蓬江区检察院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从以往单纯打击刑事犯罪向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转变,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采取增殖放流、复耕复绿等补救措施。
去年以来,该院民行部门主动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案件中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向国土部门发出3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被破坏农田复耕的监督管理职责。目前,一宗违法占用耕地长达7年的土地恢复了耕作条件,另有40余亩基本农田尚在复耕过程中。
在民事诉讼领域,该院成功办理江门市首例生态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7年6月21日20时许,刘某某等三人在禁渔期内携带电鱼设备到蓬江区棠下镇西江主干流水域捕鱼时被查获。去年12月10日,三人当庭认罪,同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愿意以调解方式结案。7天后,在蓬江区检察院、渔政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刘某某等三人与工作人员一起将2.2万尾鱼苗放流到西江水域,用以弥补三人非法捕鱼行为给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带来的损害。该案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提高了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向社会其他人员敲响了警钟,有效保护了西江流域的生态资源,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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