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 尽快建立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羊城地方版 2019-01-16 13:36

江门某家幼托院,每年招生都爆满

民生关注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卓栋,通讯员杨双云、谭耀广摄影报道:“孩子半岁了,爸妈要上班,老人家不愿带,谁来照顾?”“虽然有的幼儿园连1岁半的孩子都收,但3岁以下的幼托班名额有限,孩子没法托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上述问题已经开始困扰江门的宝爸宝妈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记者从政协会议上获悉,民盟江门市委会提案建议,尽快建立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每年新生儿超5万人

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有多庞大?江门学前教育方面专业人士雷红云介绍,在2016年至2018年,江门全市新生婴儿已经有17.5万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近三年来平均每年的出生人数均突破5万人。

而相应的托管机构情况如何?根据民盟江门市委会调查,江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分为0-2岁和2-3岁两个阶段,0-2岁的照护主要分散在各个商业性早教机构;2-3岁的照护主要依托幼儿园开展,由幼儿园承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责任。

但由于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江门市也没有制定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早期教育公共服务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工作指导,直接导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从业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缺失,造成市场混乱。

而目前江门市各大幼儿园中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班人满为患,已无法充分满足公众日益强烈的需求。

江门应定法规建体系

雷红云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对3岁以下婴幼儿科学育儿公共服务进行了研究,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初步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议江门应该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在民盟江门市委会的提案上,就建议江门市政府参照先进地区做法,尽快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确定准入门槛;建立由市卫健部门牵头,教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照护服务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机构,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要求;将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通过项目方式为适龄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普惠性、公益性早期发展服务;加强照护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等。

“0-3岁是人的大脑生长的黄金阶段,是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让所有0-3岁的适龄儿童得到更好的养育、教育,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一件大事。”雷红云希望,相关的照护服务体系能够尽快建立。

制图/郭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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