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将于1月21-23日召开
江门日报讯(记者/敖转优)1月10日下午,开平市政协十三届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协商、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并决定政协开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21—23日在开平市政协会堂召开。
会议协商通过了增补政协委员名单和新增委员编组活动事项;审议通过了开平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审议通过了开平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决定报告人名单;审议通过了开平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及决定报告人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与先进工作者名单的决定》《关于表彰先进专委会、联络组和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关于表彰市政协宣传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开平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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