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扩大参保人 市内就医申请范围
江门日报讯(记者/傅雅蓉)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江门市进一步扩大对在蓬江区、江海区(以下简称“两区”)长期居住的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五市(区)参保人[以下统称五市(区)参保人]市内就医申请范围。
目前,在江门市实施的医保市内住院转诊制度下,五市(区)参保人办理市内转诊备案手续有三种情形。一是参保人因病情复杂、危重,需转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下同)住院的,需由转出医院填写转诊审核表,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二是单位派驻两区工作的职工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在两区,或在两区长期居住的参保人需在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需于就诊前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五市(区)参保人长期居住(派驻)蓬江、江海两区就医备案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的长期居住佐证材料;单位派驻证明(单位派驻人员),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参保人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保经办机构上传“急诊、抢救”备案信息,不需参保人或家属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另行办理备案手续,即急诊、抢救住院的五市(区)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按规定办理市内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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