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江门日报 2019-01-15 07:22

2018年6月,市检察院与蓬江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以“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

“环境污染没人管、破坏生态没人理、国有财产流失没人问、"僵尸肉""毒大米"没人负责,怎么办?公益诉讼,江门检察在行动;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这是一段江门市民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台词,生动表达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17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施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江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9件,立案办理417件,提出检察建议372件,率先提起的全省前两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率先办理全省前两宗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立案数、诉前建议数和起诉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紧靠党委支持

凝聚社会共识

2017年12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委书记林应武、市长刘毅分别作出批示,对江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予以肯定。2018年12月,江门市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支持江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措施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也注重加强与环保、林业、食药监、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理解和支持,凝聚多方共识。

2018年6月,市检察院召集市国土局、环保局等13家市直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和典型案例;蓬江区检察院与区环保局、食药监局联签《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关于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上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联系协作;江海区检察院与区法制局联合出台《高新区(江海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高新区(江海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属全省首创。同时,市检察院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交流,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问题达成共识。联合五邑大学政法学院举办研讨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官代表、专家教授等近80人参加,借力提升公益诉讼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注重向社会公众普及公益诉讼知识,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营造公益诉讼工作氛围。2018年6月,市检察院在全市集中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发送宣传资料1.95万份、张贴挂图280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30件次。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专题新闻报道21篇,在江门电视台三个频道黄金时段投放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广告连续播出7天。新会区检察院还拍摄了一部名为《公益行动》的微电影在全区展映,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植人心。

规范工作机制

提高监督合力

市检察院坚持规范先行,注重业务指导,着力打造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盘棋”的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工作要求,出台规章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审查批复等工作机制,注重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力促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2017年以来,由检察机关内部移送发现的线索达507件,约占线索总数的83.25%。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依托派驻镇(街)检察室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督察线索的评估研判,积极开展对疫苗安全、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固体废物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病死猪肉处理等热点民生领域线索的排查,收集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594件,占线索总数的97.53%。强化业务指导,严格审批流程,主动、及时向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审慎研判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开展办案能力培训,通过采取“请进来”(邀请省检察院业务骨干授课)、“走出去”(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开展专题培训)和“沉下去”(到各基层检察院召开案例研讨会)等形式,重点提高检察官的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出庭应诉等方面能力。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人员配备,组建起一支专业、高效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目前,市检察院民行科共配备检察官4人,检察官助理3人,司法辅助人员3人,基层检察院民行科也基本达到“2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司法辅助人员”的要求。

聚焦民生热点

突出办案实效

市检察院坚持执法为民,重点办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效果突出,据统计,通过公益诉讼,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等356.61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27433.7吨,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66.83万元。

蓬江区检察院提起的一宗涉及“病死猪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被告人胡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按照其生产、销售死猪肉所得价款的十倍来进行赔偿,数额达到587万元,而且还必须在省级报刊上向消费者公开道歉。江海区检察院提起的某科技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在判决后主动及时支付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28万元。鹤山市检察院提起的一宗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某赔偿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约48万元。台山市检察院提起的一宗某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案,被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该案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广东省首宗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当天吸引了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近40名党政机关干部参加旁听,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去年7月以来,市检察院部署在全市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糯米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入网商户信息进行逐一排查,从中发现个别外卖商户存在超许可范围销售食品、未办理或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9份,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和引导社会面”的良好办案效果。(文/图朱仑杨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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