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保养发现车主竟另有其人
“一车两卖”引发消费纠纷市消委会提醒市民认真研读合同莫轻信商家口头承诺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严建广)自己刚买了几个月的新车,在去做第二次保养时却被告知车主竟然另有其人。汽车销售店和顾客之间由此引发了消费纠纷。江门市民谭女士原本买到新车的愉悦心情顿时没有了。
随着春节临近,包括购车在内的各种消费也热闹起来。然而,如果商家在经营时存在隐瞒等行为,消费者在购物时不够细心,就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引发消费纠纷。
江门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在和车商签订购车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等。如果遇到车商不能按时交付车辆,或交付的车辆配置与约定不符等情况,可及时向当地消委会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7年12月份,谭女士向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宝沃BX7汽车,并进行车辆登记。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公司承诺谭女士作为首任车主享受终身免费包修服务,并免费进行首保、二保。
然而,去年2月和9月,谭女士前往汽车销售公司进行首保和二保时,售后服务人员称,因为车辆登记信息不对,无法享受服务。原来,在宝沃厂家的质保系统上,谭女士车辆所登记的车主信息,竟然另有其人——邱女士,不仅发票记录以邱女士的名义出具,车牌也和谭女士登记的不同。“还显示在我买之前,车辆已经进行了首保、二保。”谭女士说。
“根据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的信息,这辆车在我买车的半年之前已经销售过,而且做了两次保养,按照厂家规定,我已经不是第一任车主,没办法享受终身免费包修。”谭女士说,“公司隐瞒了车辆曾经销售的事实,而且隐藏了保养记录,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在与汽车销售公司退车失败后,谭女士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表示,汽车销售公司虽然隐瞒了案涉车辆的有关信息,但并未影响车辆的整体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汽车销售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虽一定程度侵犯了谭女士的知情权,但尚不构成欺诈。因为不满法院判决,谭女士已决定上诉。
谭女士遇到的汽车消费纠纷并非个案。据江门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统计显示,2015年~2017年,该中心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量分别为383宗、535宗、589宗,同比增幅分别为50%、40%、10%。
临近春节,又将迎来汽车消费的旺季。市民在购车时如何做到放心消费?
对此,江门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车商签订购车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需以合同为准。
新闻推荐
辨认草药。江门日报讯(文/图华宇张剑梨)为了让江南街道的孩子们对中医文化有更深的了解,近距离感受中医药文化的精彩魄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