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期满后仍霸占咸围养殖 “老赖”被法院干警连夜抓获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何奎)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通过蹲点布控,于台山市广海镇某咸围抓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该名被执行人最终因承租合同逾期仍霸占咸围养殖,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依法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据了解,2017年4月,被执行人黄某与原告签订了阶段性生产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其55亩咸围出租给黄某经营水产养殖,租约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然而被执行人黄某在租约期满后,一直以咸围里的鱼苗还不到收成的时间为由,拒绝腾空和返还咸围,并一直拖欠承包款。
案件在台山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返还承包经营的咸围,支付承包和占用费451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依然我行我素霸占咸围进行养殖。原告方多次上门协商及劝离,黄某始终不予理会,并提出要原告方对其进行补偿,才会撤离及付承包款项。
无奈之下,原告方向台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0月,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鱼塘进行强制回收并交还给原告方。但执行当天,黄某跟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均无法找到黄某,也未见其主动联系法院履行给付承包款的义务。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台山市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强对黄某行踪的寻查及加大执行力度,在加强对其个人财产查控的同时,由多名执行干警和法警组成执行行动小组,在涉案咸围附近蹲点布控,最终于近日晚上10时,发现黄某偷偷回到涉案咸围。法院执行干警马上手持电筒,在田间小路上摸黑前进,直奔鱼塘,并在咸围围基上把黄某抓获,并将其带回法院。
由于黄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情节恶劣,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以15日司法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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