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终身追究制 新会区全面推行湖长制

江门日报 2019-01-03 06:26

江门日报讯(记者/叶田)日前,新会区印发《江门市新会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区、镇(街、区)、村(居)三级湖长组织体系和高位推动、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体制。

《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新会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湖泊和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要求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

在组织体系上,与新会区已建立的河长体系相衔接,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设置湖长,由所在区、镇(街、区)的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及村(居)委会负责人担任湖泊的层级湖长;跨行政区域的湖泊,由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最高层级湖长。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湖泊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

《方案》明确,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严格控制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采砂等活动;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的管理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严格湖泊取水、用水和排水全过程,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湖泊健康评估,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方案》要求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科学布设监测站点,建立“一湖一档”,系统推进“互联网+河长制”应用。各级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实施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新闻推荐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为发展注入新动力 新会区举行 第四季度“两看两比”活动

新会开展“两看两比”活动,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掀起项目建设热潮。图为位于崖门镇的广东威立雅环保拆船项目。张奕维摄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