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全省6个检察机关获此殊荣

江门日报 2018-12-27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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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揭牌仪式。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简称“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记“集体一等功”,是全省6个获此殊荣的检察机关之一。全国检察系统“双先”表彰,是检察机关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近年来,该院还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

旗帜鲜明讲政治

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突出“政治建检”思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主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夯实全体检察人员党性教育,融入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使理念成果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

该院着力推进检察党建和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江门市“文明单位”、江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台山市“五星党员示范岗”等称号,今年在台山市直机关达标创优活动中荣获“优秀”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成绩斐然。

实干创新顾大局

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发展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从严从准从快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挥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诉前主导功能,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侦监、公诉两部门同步提前介入,院领导带头办理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该院扫黑除恶工作多次获得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山市扫黑办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当面送达、座谈研讨交流相关案件等方式,督促执法部门自觉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提起的一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件获到法院的当庭宣判。主动向市委、人大、市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台山市绩效办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全市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凝聚法律共识。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公安机关“飓风”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突出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为台山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平安环境。加大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搭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犯罪的快捕快诉“绿色通道”,2016年以来共办理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犯罪案件108件,涉案人员165人。

树立侨乡未检宣教品牌。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机构作用,依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与教育部门携手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覆盖台山全市96所中小学校及分教点,受教育师生达6万多人次。探索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帮教宣传,已委托一个专业社工机构,设立22个“社区型”、3个“学校型”、1个“企业型”观护帮教基地。该院被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称号。

深化改革谋发展

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从2016年11月起在江门市率先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检察业务同时按照新的办案组运行机制统一上线运行,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依法充分授权,压实司法责任。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办案。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自侦预防部门副检察长以下人员全部转隶监察委。争取各方支持,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苦练内功重自强

全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通过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青年成长“蔚蓝行动”实施方案》《党建暨检察文化建设“领航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干部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优化,建立干警分类培养、轮岗、下基层锻炼等制度,创设青年干警“AB岗”导师传帮带机制等措施培育干警成长,并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广东省刑事申诉业务能手”“广东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首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一批骨干人才。

□江门日报记者/陈方欢通讯员/蔡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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