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与纪委监委联合强化公职人员廉政教育 近300人现场旁听玩忽职守案庭审
近300名公职人员现场观看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何奎)12月20日上午,曾任台山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的李某廉涉嫌玩忽职守案件,在台山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台山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和重点科股室负责人、农信社的高管以及信贷人员等近30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这是今年台山市人民法院与台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强化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廉在2016年至2017年担任台山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期间,明知黄某养在台山市四九镇牛栏窝采区存在改变作业方式、超范围、超量开采河砂及非法开采陶瓷土矿等问题,仍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黄某养在牛栏窝采区非法开采陶瓷土矿,致使国家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人民币729.1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廉犯玩忽职守罪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就本案涉及的玩忽职守罪等渎职犯罪的罪名和犯罪构成、相关司法解释为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条解释,并解答旁听人员的法律疑问。
旁听人员从近2小时的庭审过程及庭后法治教育中,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看到以前熟悉的同事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这样的庭审教育让人感到十分震撼和触目惊心。”走出审判庭,一位在涉案机关单位工作的旁听人员感慨地说。
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台山市人民法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庭审工作作为普法教育的主课堂,以直观、鲜活、生动的方式警示了为官不为的深刻教训,引导清正廉明、担当作为的为官之道,启示公职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必须高度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切莫疏忽大意、擅离职守,否则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活动拓宽了公职人员接受廉政勤政教育的渠道,有力促进台山全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升自身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法治侨乡”建设。
新闻推荐
手机扫描二维码看相关视频新闻台山市委书记李惠文(中)在市民活动中心督导时指出,图书室要增加图书数量、丰富图书品类,方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