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昆山砍人案”发布不实信息恩平男子获刑六个月
[摘要]恩平男子获刑六个月
南都讯记者罗忠明通讯员牟玉春何奎为了达到增加微博粉丝数量的目的,广东省恩平市一男子借助“昆山砍人案”热点事件,编造不实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引起众多网络平台转发、热议,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12月17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涛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9月1日至2日,被告人李某涛在新浪微博看到公安机关发布的“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的警情通报:8月27日晚昆山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争执时车内一男子拿刀砍向骑车人,之后长刀落地,骑车人捡长刀反追并砍伤该男子,最终男子死亡。警方最终认定骑车人于某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企图利用该热点来增加其微博粉丝和人气,树立起微博大V形象,以便从中获利,李某涛发现身边好友都在热议这起刑事案件后,自认为机会来了,于是围绕“昆山砍人案”这个事件,李某涛先后编造“其愿意帮助于某明”、“其已捐款30万元给于某明家属”等多条虚假信息,并发布在他名下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随后被大量阅读、评论及转发。其中仅“其已捐款30万元给于某明家属”一条虚假信息的阅读量就达到760万、点赞数2.9万、评论数4256。
上述虚假信息发布后,相继被天涯论坛、百度贴吧、虎扑社区、新浪微博、恩平论坛等网络平台转载,甚至有不少被蒙蔽的网民为表达对于某明的同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途径直接转账到李某涛账户上,希望通过他捐给于某明及其家人,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9月2日21时许,李某涛到恩平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收到网友的捐款也通过原支付渠道一一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涛无视国家法律,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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