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进行买卖?骗你的! 市住建局提醒:公租房产权归政府,个人绝对不可以买卖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春锋)公租房可以加快申请?公租房可以进行买卖?公租房可以进行转让?答案是“不可以”!若有人跟你提出以上理由作为交易,可能是骗案!近日,江门市住建局发现有人发布“熟悉内部人员,可购买公租房”等谣言,为此提醒市民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江门市纳入统一分配管理的公租房均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只可以面向特定条件人群出租,绝不可以销售、买卖、转让,具体分配、出租工作由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和公房管理部门实施,绝不可能由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甚至介绍人作为代理。同时,所有的申请人姓名均会向公众公示,审批结果也会直接告知申请者本人。申请公租房期间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此外,政府投资的公租房项目资金来源均有保障,全部的施工、监理和设计等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所有工程款均按照进度支付,不存在任何以项目作抵押的行为。
该负责人还表示,去年底,新会区出现过一例公租房骗案,该案涉及受害人达15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80多万元。其大致情况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房申请条件时有微调,其中“家庭财产净值人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规定较为抽象,一般民众不太了解其计算方式,而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环境较差,资讯又相对闭塞,往往不清楚申请条件及手续。犯罪嫌疑人冯某曾申请保障性住房被拒,但因此了解到具体的申请手续和要求,并得知一些群众求房心切却不甚了解保障房政策,遂起歪念。在作案期间,冯某长期租用一辆丰田牌小汽车、两间铺,并先后开设网络工程公司和餐厅,营造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成功人士形象,并对外谎称自己认识“内部人士”,无须摇号,可直接内部申请保障房,博取受害人信任。通过房屋中介的介绍,冯某最终诈骗150多名受害人。
“请各位市民加紧防范,如身边有朋友或者家人有获取以上的受骗信息,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该负责人说,他们还将于近日在公租房小区及周边张贴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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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需警惕骗子诈骗伎俩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市民需警惕以下三类常骗案:
骗案一:
认识“熟人”,可帮加快申请
骗子通常以中介的模式,或者装成认识“熟人”,说可以加快申请,一定可以拿到公租房(解困房)。
该类诈骗通常收取每人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受骗人向骗子递交了个人资料和填写表格,过了一段时间,骗子会捏造一张所谓的“分房通知书”,盖上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印章,让受骗人以为自己真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并且摇珠后就可以入住了。
骗案二:
谎称承建商,能用低价买到公租房
骗子谎称自己是公租房的承建商(施工人员),公租房是他们的“顶数楼”,所以现在由他们来进行买卖。该类诈骗通常收取每人上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这类骗子谎称公租房的商铺已经全部销售完,现在只剩下房源不多的住宅,让受骗人以为自己真的可以用低价买到已经装修完的一房一厅或者两房一厅的公租房。
骗案三:
谎称入住过,可买下公租房
这种形式骗子通常收取了受骗人一定的款项,让受骗人先以申请公租房的形式租住公租房,谎称入住三年或者五年后就可以买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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