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法院发放首批执行救助保险金 为胜诉当事人权益“上保险”
12月6日,开平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发放仪式,对3名生活困难并“执行不能”的案件申请人发放救助保险金共3万元。
据悉,这是该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开平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发放的首批救助保险金,有效地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文/图梁佳欣林玲玲戴艳红
创新“执行+保险”机制
“谢谢法院!谢谢保险公司!”发放仪式上,遭受病痛折磨的申请人韦某表示,官司结束后,她的丈夫一直拖欠她的扶养费,自己的生活十分困难。好在执行法官一直为她的案件奔走,现在,她还领到了救助金。
记者获悉,今年7月,开平市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开平支公司签订《法律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开展多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执行救助保险就是其中一项。据了解,执行救助保险是一种“执行+保险”的创新机制,指法院以执行救助保险投保人的名义,以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开发专项救助保险,从而帮助到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胜诉当事人及其家属。
有别于传统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救助对象更广泛。一旦确认符合救助规定,保险公司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其家属进行赔偿;二是救助额度增值高。根据协议规定,投保的救助基金总额能扩大至1.5倍;三是救助准确度更高。保险公司、法院会对申请救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回访核实,确保救助真正落实。
以现代金融手段促案件执行
据了解,此次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扶养费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其均因案件“执行不能”而得不到及时救济进而导致生活陷入困难。救助金的发放,不仅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使其得到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有力促进了执行案件的办理。
“作为具有红色基因的国有保险企业,我们在不断创新发展的同时更注重分担社会管理职能,希望借助保险的功能和优势,帮助法院解决司法救助资金瓶颈问题,将保险服务全方位衔接司法实务,有效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放仪式上,人保财险开平支公司总经理杨远文表示。
“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是我院借助社会力量,利用保险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放大司法救助效应的一次新尝试。”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富荣告诉记者,接下来,该院将陆续推出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等业务,推动传统执行手段和现代金融手段的深度融合,为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纠纷提供新的支撑,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相关链接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
指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此险种涉及诉前、诉中、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案件等领域,可有效控制保全错误发生率,切实提高案件保全率。
执行悬赏保险
指申请执行人经法院同意,自定悬赏比例、自定悬赏金额,缴纳一定保费购买执行悬赏的险种。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到位或找到被执行人后,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
此险种意味着在悬赏执行中增加保险手段,可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促进主动履行和执行和解,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
新闻推荐
开平市文联主席、江门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冯永胜: “纸上起舞”,承古习今写春秋
冯永胜书法作品。冯永胜(左)陪同副市长梁许赞参观“家风”书法作品展。嘉宾合影。剪彩仪式。冯永胜(左七)作为提名作者之一,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