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江门日报 2018-11-20 06:30

第一届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恩平市人民法院召开,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宣告成立。

11月16日上午,第一届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恩平市人民法院召开,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宣告正式成立。据悉,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让广大法官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了“娘家”,将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解除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后顾之忧。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胡伟杰

通讯员/张进才

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

据介绍,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旨在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下简称《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恩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潮新当选第一届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该院副院长何华明、政工科科长余伟胜当选副主任,该院审判执行部门法官代表和恩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推荐的特邀委员6人,共同组成了16人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着力防控法官职业风险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官权益保障事关法官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现。

据恩平市人民法院介绍,近年来,以威胁、跟踪、诽谤、伤害等方式侵害法官或法官亲属合法权益的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法官职业风险加剧。该院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如某案件当事人冯某用言语对法院及法官进行侮辱、毁谤,在法院门口拉横幅等;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也不时受到谩骂、威胁、恐吓等。类似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身心、家庭、职业,也极大地伤害了整个法院队伍。

“侵犯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职业权益的现象和事件,伤害的是法院干警,挑衅的是宪法法律的尊严。”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恩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华明说,“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拿出过硬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法治公理和司法秩序”。

据该院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该院每年受理案件平均3000件,法官人均结案已突破150余件。今年1—10月,该院已受理案件3632件,19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91件。“法官年均办案任务大,经常处于身心疲惫的状态。同时,案件复杂程度和调处难度不断加大,法官职业风险增加。如果法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业尊荣感势必降低,将严重影响法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何华明表示,畅通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解除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后顾之忧,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才能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法官权益保障有了“娘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将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相继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为广大法官的“娘家”,将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据了解,新成立的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设在恩平市法官协会下,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官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体现民间性和群众性特点,能有效发挥法官协会工作灵活性优势,扎实做好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据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恩平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余伟胜介绍,发生侵害法官合法权益事件时,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要履行“援助、督促、指导、建议”四项职责——对法官提出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援助措施;跟进督促有关方面对遭受侵害的法官采取保护措施,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法官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指导法官采取正确有效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做好抚慰、疏导工作;加强研究,及时向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议,纠正不当做法。

根据《章程》规定,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如遭受不法侵害,也可以向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提出援助申请,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及时予以关注。

声音

推动形成

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的

长效机制

恩平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恩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潮新表示,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该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将对切实维护法官依法履职,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黄潮新表示,长期以来,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妨碍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障碍之一。“如果不能保护法官免受侵害,不能让法官受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保护和待遇,如何还能要求他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手中的审判权?”他说。

黄潮新认为,现实中发生的针对法官的诋毁、谩骂、伤害,不仅是对法官的侵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蔑视和肆意践踏。因此,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是维护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在工作压力持续增大,案涉矛盾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激发法官队伍动力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及时惩罚、遏制针对法官的不法侵害行为,畅通法官权益救济渠道,营造安全、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才能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增强法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决依法惩处侵害法官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敢于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严厉惩处针对法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侵害或威胁侵害行为。”黄潮新表示,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不仅是为了做好法官权益受侵害后的救济性工作,更重要的是以这个专门的组织机构为平台,推动形成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防范于未然;同时,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才能完成。

新闻推荐

部署“春雷风暴”综合整治行动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晓营)近日,恩平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前一阶段恩平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暨“夏季攻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