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起集中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及危害,引导全社会文明养犬 小区楼顶天台竟成养狗场

南方日报 2018-11-15 07:03

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市民呼吁严管。资料图片

■抵制养犬不文明行为①

编者按

由于一些养犬人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近年来,养犬不接种疫苗、遛犬不拴绳、粪便不处理、大型犬伤人、犬吠扰民、随意弃养、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本报今日起开设“抵制养犬不文明行为”专栏,集中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及危害,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在推动文明养犬方面的经验做法,针对执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全社会文明养犬,推动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有效解决和社会共治格局的良好形成,敬请垂注。

“现在我看到那条狗的照片,仍然会头皮发麻。”回忆起3个月前被藏獒袭击,蒋先生语言中仍流露出恐惧。在他的胸前,拳头大小的伤疤触目惊心。

今年8月,东莞市樟木头镇御景花园小区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4名市民、1名警察受伤。蒋先生伤情最严重,胸口被咬伤、左手肌腱被咬断,需注射狂犬病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并住院治疗。

近年来,随着养犬数量增加,大型犬伤人、犬吠扰民等问题频发。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显示,根据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计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

南方日报记者吴扬程癸键吴珂见习记者刘珩策划梁文悦

◎伤人

“狗像疯了一样扑过来”

同样是8月,深圳市民冯先生的朋友也被狗咬了。

“3条大黑狗冷不丁地蹿了过来,咬住我朋友的腿就不松口,持续了十几分钟。”8月7日晚,冯先生和朋友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新田农庄吃晚饭,不想在准备离开的时候,朋友被农庄老板饲养的3条大狗袭击。

冯先生称,其朋友被咬时,农庄的老板和员工都没有帮忙驱赶大狗,他只有报警求助。万幸的是,警察很快到场处理,冯先生的朋友被及时送往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

尽管事后新田农庄作出了赔偿,但冯先生对此仍十分介怀,“这么凶猛的狗,主人难道不应该拴好吗?以后凡是有大狗游荡的农庄,我再也不会踏足一步。”

时间回到7月,居住在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的4岁半男孩小沛(化名)被邻居家的狗严重咬伤,面部缝了密密麻麻数十针,几近毁容,背部、手臂也多处被咬伤。

南方日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伤人且造成严重伤害的多是大型犬类,例如藏獒。而小沛的母亲也向媒体反映,咬人的狗高40厘米以上,体重达50斤,体型硕大。

记者查阅《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发现,当中并无关于大型犬只的内容,广州、深圳等地市则对市民养犬的种类予以明确规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共36种,比特斗牛梗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荷兰牧羊犬、西藏獒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均被列入其中。

记者同时发现,广东省更多地区未明确规定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

“那条狗好像疯了一样,七八十厘米高的身躯扑过来,我想用扫帚去挡,结果扫帚都被它咬断了。”蒋先生回忆起遇袭的惊险场景心有余悸。后来,失去控制的藏獒被警察开枪击毙。

在东莞御景花园小区,仅大型犬只就有20多条,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看起来很凶狠,没出事的时候,我们就反对在小区养藏獒。”御景花园小区业主魏先生说,虽然他们曾经跟物业反映过,但基本上没有任何效果,物业也说管不了,直到伤人事件发生。

◎扰民

邻居犬吠声中辗转难眠

“贵宝犬夜夜一曲《欢乐今宵》,致吾数晚难以入眠,昨夜更辗转反侧,惟哼一曲《今夜无眠》聊以自慰……”9月,江门市鹤山碧桂园花岸小区业主一封文采飞扬的劝告书被无数网友转发。

犬吠扰民,一直是市民投诉养犬不文明行为的重点之一。

张先生是广州市番禺区的一名房东,说起租客中的一对夫妇,他总是唉声叹气。“他们养了一只小型犬,整天关在笼子里,半夜时常吵得周围居民无法休息。”

张先生曾经代表其他租户去和对方沟通,但是那对夫妇的回复含糊其辞,也不愿做出改变。“我不反对他们养狗,但是他们应该担负起训练的责任,或者给小狗戴一个口罩,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打扰。这个事情并不难,为什么不愿意做呢?”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算给那对夫妇下“最后通牒”:要么管好狗,要么搬出去。

走近深圳市宝安区井湾村一巷一号,狂躁的狗吠声接连不断地传来。房屋周围臭味刺鼻,蚊子、苍蝇大量聚集。附近的居民许小姐告诉记者,住户是一名独居老人,在家中楼顶养了二十多条狗,平时不注意狗的卫生,也未及时处理狗的粪便,导致周围恶臭难闻。更让她苦不堪言的是,每到夜里,一只狗叫总会引发其余狗连续不断地吼叫,邻居们无法正常休息。

“我们周围的住户找老人沟通了好多次,她都不理不睬。后来我们向政府投诉,城管到她家中去劝说整改,可她把大门一闭,城管进不去也没办法。”许小姐说,她和邻居们投诉了多次,但犬吠扰民的问题还是没法解决。

中山市坦洲镇刘女士的遭遇类似。她住的是老式单元楼,住在顶楼的一户人家,直接将楼顶天台改造成了自家的养狗场,如今大大小小有十几只狗在楼顶乱窜,发出难闻的臭味,有时候狗还突然跑到楼梯过道里,把小孩吓得不轻。

◎维权

先向公安投诉再向法院起诉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东莞藏獒伤人事件发生后,藏獒主人与每位伤者进行了协商,并赔偿了医药费,妥善地处理了这起意外。

但也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被狗咬伤后犬主不愿承担责任。江门一名市民说,他在江门市新会区创新中学附近被狗咬伤,需要到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但犬主拒绝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报警后也没能妥当处理。

《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明确,犬类咬人致伤,除责令立即捕杀外,犬主要承担全部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损失;直接咬死他人或咬伤后因狂犬病死亡的,犬主要承担全部丧葬费和抚恤金。咬伤咬死家畜、农禽,犬主要负责赔偿。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介绍,市民被犬类咬伤后,除了省市颁布的养犬管理规定,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广州、深圳等地相继推出了严格的养狗条例,对于犬吠扰民等行为有了具体的处罚措施。例如《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饲养犬只,因噪音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2009年至2017年8月,广州市对违规养犬行为已警告教育5万余人次,行政处罚238起。尽管如此,仍有市民反映在投诉维权的过程中,往往“拳头打在空气上”。家住广州市白云区的王先生说,他多次向政府部门投诉邻居的狗半夜乱叫扰民,但执法人员前来后也只能以调解为主,并没有对邻居作出具体的处罚。

对此,廖建勋建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月14日,南方日报记者回访御景花园小区。业主胡先生说,现在小区内养犬行为已经文明很多,大部分人都能做到拴绳子遛狗或者给狗戴口罩。但也有业主直言,希望用惨痛教训换来的文明养犬风气能持续下去,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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