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这三人均逃逸 终究难逃法律严惩
近日,开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沙中队成功侦破三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并向社会公布,以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交通安全,震慑交通事故逃逸违法犯罪行为。据悉,根据法律规定,涉案三人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
雨夜行车撞倒行人司机以为撞到“雪糕筒”
10月17日23时10分,长沙中队接到警情:在开平市城区广场南路云顶华庭门口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行人后逃离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取路面监控,民警锁定肇事车辆车牌号为粤J1H3××,驾驶人为张某(女,湖南人)。据张某交代,当时天下着雨,她关着车窗放着音乐,行车中突然感觉车碰到了什么东西,但只以为撞到了“雪糕筒”,便直接驾车离开。回到家后,张某发现车头有一个大凹痕。其于10月18日下午接到交警电话通知后,才知道自己撞到了过马路的行人。铁证如山,张某掉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对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二
无证驾驶肇事后与朋友弃车就医
10月12日1时46分,开平市城区安吉路某十字路口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跑。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多次走访调查,锁定肇事司机为余某(男,台山人),肇事车辆是其朋友所开修车行的客人留下来修理的。
当晚,余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搭载三名朋友行驶至安吉路时,与一辆号牌为粤JQ1××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被撞车辆严重毁坏。事发后,余某弃车离开现场,并与受伤的朋友步行至医院就医。后因心里害怕,余某躲回了台山老家。10月18日,余某到长沙中队自首交代事故经过,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余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肇事时属无证驾驶。
案例三
肇事后弃车逃逸车内却留下电话号码
10月18日凌晨1时35分,开平市城区广场南路富祥美食街十字路口段发生两辆小车相撞事故,造成粵J852××驾驶人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驾驶粤JEB8××小车的驾驶人则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
事发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发现,本次事故中,被弃车辆的车头有一个写有挪车电话号码的卡片。民警多次联系该号码,均无人接听。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民警锁定驾驶人梁某为肇事逃逸嫌疑人。10月18日上午11时许,梁某到长沙中队投案。
据调查,梁某当时吃完宵夜,在回家途中与粤J852××小车发生碰撞,见路边的交通标志牌被撞倒,梁某十分害怕,立马下车“开溜”。事后梁某十分懊悔,在父亲的劝说下到交警部门投案。
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发生致人伤亡或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处理,并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救助伤者,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不仅会遭受良心的谴责、经济赔偿,更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通讯员/陈润媚
新闻推荐
陈麟育(右一)经常深入农村采访,掌握第一手资料。“1939年5月19日,茅湾村村长方文勇带领村民抵抗日军侵略,在战斗中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