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违法排污 一人被行政拘留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恩公宣)近日,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破获一宗妨害环境监管案,抓获违法人员1人。
今年7月17日,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恩平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东成镇政府,对某农场进行现场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农场在养殖生猪的过程中,将生猪产生的排泄物及清洗猪舍的废水直接排入没有配套防渗漏、防溢出等环境治理措施的鱼塘中,利用渗坑的方式将废水等污染物向外排放,恩平市环境监测站的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农场排出的污水,悬浮物超出限值69.5倍、氨氮超出限值4080倍、总磷超出限值3000倍、色度超出限值64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8月20日,恩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农场停止向外排放废水,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10月10日,该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受理。
10月18日,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口头传唤了上述农场直接责任人梁某。经查,梁某对其于今年7月将生猪产生的排泄物及清洗猪舍的废水直接排入没有配套防渗漏、防溢出等环境治理措施的鱼塘,利用渗坑的方式将废水等污染物向外排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已被恩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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