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在拘留所 度过了15天“长假”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10月12日,冯某来到台山交警大队汶村中队,取回被依法暂扣的机动车。此前,他在拘留所度过了15天的“长假”。
9月23日,尚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冯某(男,23岁,北陡镇人),驾驶着自己新买的粤J6×××6本田思域轿车,由北陡圩往北陡中学方向行驶。18时许,行驶至北陡中学路段调头时,车技尚不成熟的冯某操作不当,车尾撞上停放路边的粤J3×××9同款思域轿车,致粤J3×××9轿车右侧车身凹陷。为逃避法律责任,冯某在事故发生后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粤J3×××9轿车车主报警。
民警接报警后展开走访调查,通过查看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迅速锁定肇事嫌疑人冯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冯某对肇事逃逸的事故事实供认不讳。台山公安交警于9月25日对冯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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