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新、鲜、亮” 蓬江区法院获评“全国先进”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晴晴通讯员/王双)近日,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因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在广东省法院系统中,仅有3家法院获此殊荣。
据蓬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文化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字上:“新、鲜、亮”。
所谓“新”,即“党建文化”形式新颖。该院开辟了党建文化区,建设了党建走廊、习近平用典走廊、习近平用典学习园地,与党史教育区、党员宣誓区、党员活动室、党员先锋岗等设施有机结合,突出“意识形态”氛围,全面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所谓“鲜”,即“法庭文化”主题鲜明。该院结合“一庭一品”创建活动,打造主题鲜明的法庭文化建设品牌。例如棠下法庭凸显“廉文化”,通过廉政走廊、廉政警示区、廉政漫画园地等一系列廉政文化亮点,把廉政主题生动融入文化建设中,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杜阮法庭突出“和文化”,首创“和合调解”新模式,通过“听、观、问、劝、定”五个步骤,有效引导当事人平息纠纷。
所谓“亮”,即“机关文化”亮点纷呈。该院在机关精心打造了文化长廊、院训墙、宪法墙等标志性设施,并开辟陈白沙文化专栏,传承发扬其包容和谐、刚直不阿的精神品格;创新廉政教育新载体,在全市法院首开先河建设了“警思苑”,将近年来该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生的执行差错、程序差错和作风差错等逐一陈列,成为干警新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
此外,该院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将庭审“搬进”校园、“搬进”社区、开展“法院开放日”等形式,让社会各界直观感受法治文化成果,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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