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检察院引进智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智能证物室”投入使用
鹤山市检察院建成“智能证物室”。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程建华通讯员/彭佩云)近日,鹤山市检察院“智能证物室”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该院成为江门地区首家引进智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基层检察院。
据悉,鹤山市检察院“智能证物室”采用智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应用物联网无线射频技术、信息化与数据库技术,对证物“一登记、二拍照、三分位置、四写签”,可有效解决传统赃证物管理模式的弊端,实现电子数据与在库财物的实时连接和财物保管与动态去向的实时监控,具有自动识别、一键查找、智能开柜等功能,及保管安全无死角、全程智能化管理、赃证物信息数据化存储、赃证物运送智能化等特点。
鹤山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传统赃证物管理模式存在管理不够规范、手工纸质台账易遭涂改或丢失、查找证物费时耗力等问题,已无法适应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和当前办案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为此,该院以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新建案管中心大厅为契机,积极向智能科技靠拢,高标准严要求打造适合检察机关办案的“智能证物室”。
在建设“智能证物室”的过程中,鹤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提出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率领该院案管、计财、技术人员到东莞市检察院学习取经,工作人员结合场所实际与软件供应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洽谈。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智能证物室”实现了对每件赃证物、每个储存空间、每个进出人员的精细管控,对促进涉案财物管理走向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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