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 曝光“老赖”行动再升级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何奎)为进一步打击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天,台山市人民法院继续升级曝光“老赖”行动,51名失信被执行人集体“亮相”,不仅在台城商业城、台山汽车客运站的led屏幕持续滚动播放,网络媒体平台转发曝光,而且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按户籍细分至市、乡、镇。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境,无法入住星级酒店,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无法购买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还将限制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或信用卡;其个人征信系统也将留下不良记录;刻意隐藏、转移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次被曝光的51名失信执行人信息包括个人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及未履行标的额等,涉及的案件类型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等,欠款金额从1800元至100万不等。
典型案例
“白沙黄飞鸿”拖欠货款5年不还
失信被执行人黄飞鸿,住台山白沙镇。2013年8月8日,黄飞鸿向梁某购买泥岩,并于2013年9月12日签下欠条,确认欠梁某泥岩货款88240元,当日支付20000元,余下68240元货款定于2013年10月28日前结清。事后,原告向被告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了欠款事实,并于2014年3月依法判决黄飞鸿支付原告梁某货款68240元。但此后黄飞鸿一直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后案件移送执行,台山市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终止执行。今年1月,申请人梁某申请恢复执行该案,台山市法院根据线索联系上被执行人。经过执行人员的思想教育,被执行人黄飞鸿曾前来法院交上了3000多元欠款,但此后又再玩起“无影术”,销声匿迹、无法联系。台山市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台城“三无”司机肇事逃逸还拖欠事故赔偿款
失信被执行人雷威仪,住台城。2016年7月24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牌、无证、需报废的小轿车上路并与黄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黄某严重受伤,事后雷威仪还驾车逃逸。根据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雷威仪应负事故全部过错。但因二人协商赔偿未果,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台山市法院审理查明,雷威仪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判决赔偿原告共70725.04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相关赔偿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台山市法院接案后用尽一系列查控措施,也未发现雷威仪有相关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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