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应实现自我教育,远离非法集资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要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郭树清指出,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
近年来,以投资理财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屡遏不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本期,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向广大市民普及有关非法集资的金融知识,帮助市民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A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郭树清表示,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要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据悉,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却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B远离非法集资的“七条忠告”
一是高息“诱饵”不动心。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因此,每当遇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理财等活动,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陷阱。
二是老板“实力”不崇拜。市民在投资理财时要做到理性分析,确实了解集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搞清楚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看到自己投资款项的具体流向,避免盲从。
三是“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声称投资项目有官员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稳赚不赔,因此,市民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是“合法”吸储不大意。市民到银行办理业务,应注意部分不法分子假借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市民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且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五是熟人“热心”不轻信。面对亲戚、朋友、熟人热情介绍和推销,市民应多长个心眼,认真审查。
六是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市民既要不信“非”,当受害者,更不要参与,做害人者。市民应远离非法集资,积极举报。
七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市民应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吕胜根何利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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