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在暴雨预警期间玩漂流 “5·28”台山漂流遇险事故再次敲响旅游安全警钟
漂流在水流湍急的峡谷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本报采集
5月28日,江门台山凤凰峡旅游区,游客在漂流过程中遭遇山洪暴发被洪水冲走,随后确认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惠州市漂流协会得到这一消息后,迅速通知了全市漂流企业,并紧急召开会议,检查部署漂流安全工作。
漂流作为特种高危体育项目,国家对经营该项目有着严格的要求。那么江门台山漂流安全事件的发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这起恶性漂流安全事故可不可以避免?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旅游协会漂流旅游分会会长、雷公峡漂流景区总经理李仲谋及惠州市涉漂企业负责人。
探因
暴雨橙色预警仍开放漂流是主因
李仲谋表示,《漂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漂流水域情况,一旦发生影响漂流旅游安全的如洪水、塌方、河道堵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企业停止漂流旅游活动,并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客疏导和安全工作。”
在江门台山漂流安全事故中,当地气象部门早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台山市旅游局局长魏思远在新闻发布会上称,27日台山市旅游局就接到了气象部门发来的预警信息,并转发给了景区,要求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排查,但不幸的是,事故还是发生了!
李仲谋表示,江门市某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对媒体的追问,声称“不能明确提出来不能营业,而是提醒在这种天气情况下要加强安全措施。”显然与国家相关规定是不相符的。如果作为漂流管理主体的行政职能部门,能够管理到位,明确下达停止漂流的指令,有可能避免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巽寮湾龙腾峡漂流景区总经理钟伟镜认为,对于漂流企业来说,事关游客的安危,景区需主动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凤凰峡旅游区明知道有暴雨橙色预警,却拿游客安全“豪赌”一把,是引发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警示
重视漂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行政职能部门针对全市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每年7月都会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由市体育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等,对包括漂流旅游项目、游泳池、水上娱乐设施等在内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2014年,有市民爆料称,惠东县某漂流景区无证经营。原来,该景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标准,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这不仅使得游客在游玩中没有安全保障,并且一旦出现意外,保险公司有可能不予赔付。随后,惠东县体育局对该景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理。
由于惠州市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在2015年的执法检查中,所有受检企业均一次性过关,达到了相关安全要求。尽管如此,漂流景区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据记者了解,某些景区在执法检查时会按照相关安全要求做足准备,等检查一过,游客一多,便会松懈下来,客观上存在“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更有景区为降低运营成本,在应付执法检查时从别处临时借用持证救生员,而等检查一过,便重新换上村民临时充当救生员,给游客的漂流安全埋下了不可忽视的隐患。
本报记者王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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