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惠东海关公告
惠东关收缴字(2021)0007号
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收缴了下列货物(2021年1月13日粤NJA826所载的化妆品及旧服饰、旧手机、手表等119项货物),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惠东关收缴字[2021]0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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