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知多D 困难群众可享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服务

惠州日报 2021-06-04 11:55

惠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了半个月的低保户老张近日出院了,这次住院经历让他对惠州市的医疗救助政策称赞不已。刚开始因担心凑不够医疗费的他,入院时被告知不用垫付住院押金,直到出院都没再为医疗费烦恼过。“现在惠州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出院时有关费用直接报销。”医院工作人员解释说。

事实上,为解决“报销难、报销烦”的问题,惠州市早在2018年3月便实现了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2019年7月,又将普通门诊、特定门诊、谈判药结算等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医疗救助门诊、住院费用的“一站式”结算。

救助对象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涉及救助部分的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二次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只需在就诊后或出院时凭身份证和社保卡结账,可直接结算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二次医疗救助金额,并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不用再申请医疗救助费用报销。

“一站式”结算简化了经办流程,自动识别救助对象身份。医疗救助对象无需申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等待审批、无需垫付资金,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解决了各种原因导致的“救助不及时和应救有遗漏”难题,提升医疗救助保障能力,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一站式”结算时,惠州市还可进行“零星救助”。需要指出的是,“零星救助”由救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持当年就医时医生开具的处方或住院清单和有效票据(原件丢失的可凭当次有效票据的复印件,由就医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需“零星救助”的医疗费用通常应在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完成申请。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特约通讯员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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