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与河长无缝对接,建立反映违法犯罪线索渠道 四级河湖警长维护水域治安稳定

南方日报 2021-05-18 07:27

惠州水系众多,治水护水压力大。为切实维护全市水域治安秩序稳定,惠州市公安局全面推行四级河湖警长制,实现河湖警长制与河长制无缝对接,完善河湖治理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根据省公安厅相关要求,惠州公安积极开展“净水2021”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域岸线,严厉打击各类水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早在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就已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巡河护河机制。随后,按照“对应河长、分级设立、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惠州建立起从市级到村级的“四级河湖警长”制。7名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市级河湖总警长;21名县(区)公安局领导任县(区)级河湖总警长;90名派出所领导任镇(街)级河湖总警长;275名村警任重点村(居)级河湖警长。

其间,惠州市公安局认真研究河湖警长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四级警长职责任务,对河湖警长制公开公示制度、考核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协作配合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进行规范,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实现了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同时,配套制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纳入到全市河长制及相关工作考核中,发挥了考核“指挥棒”和执纪问责“风向标”作用,推动河湖警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县两级设置河湖警长办公室共8个,基本实现了警长与河长“一对一”全配套和零距离无缝对接。惠州市河湖警长办还联合市河长办,在市级13条河湖长公示栏中公示河湖警长联系方式,建立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反映河湖易发高发违法犯罪线索的渠道。

据统计,2020年,惠州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700余人次,清查各类船舶1100余艘次、渔船民及各类涉水从业人员5000人次、涉水重点部位16处、排查风险隐患25处,全市水域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7艘。联合渔政部门侦破案件44起,缴获非法电鱼船只9艘,刑事拘留48人;联合水利部门打击非法采砂33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办理涉水污染环境案件17起,刑事拘留19人。

2021年,为加大执法力度,惠州公安在河湖警长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将“净水2021”专项行动打击范围明确定为“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危害水域公共安全违法犯罪”及“妨害水域社会管理违法犯罪”三个领域。其中细化内容则包括盗采河(海)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水域非法排污、倾倒废物,水路走私、偷渡,水上盗抢等。今年第一季度,惠州公安继续重拳出击,连续侦破3起非法捕捞案件,刑事拘留19人,其中在潼湖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案例

惠州打掉一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团伙

今年以来,惠州市仲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河湖警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巡河、护河”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并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在潼湖打掉一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团伙。

今年初,仲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河时获得线索,有人在潼湖湿地公园违法“电鱼”。获悉线索后,仲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在摸清犯罪团伙活动规律后迅速展开抓捕行动。

行动中,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以李某华为首的8人犯罪团伙,现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一批水产品。经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华、李如意等8人对使用电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供述于2019年2月份起经常在潼湖水域采用“电鱼”、使用禁用渔具的方式滥捕水产品,每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约1500斤至3000斤,共计获利约70余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6人、行政处罚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方日报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刘承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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