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督查 水资源管理严守用水“三条红线”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余锦堂)日前,按照惠州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前往惠阳区、惠东县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混凝土公司、自来水厂、温泉企业等有关单位的取水设施以及取用水管理台账资料,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进一步强化取水户的日常监管。
东江、西枝江横穿惠州,干流、支流水系密布,但水资源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据悉,惠州市将继续强化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惠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严格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的控制目标,严格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对在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等地表水能够供水的区域,坚决不予开采地下水,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强监督巡查,集中力量打击辖区内各类水违法行为。
近年来惠州市切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定了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规划、方案,采取了一系列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根据惠州市水利部门统计,“十三五”期末,全市用水总量有效控制在省任务目标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连续5年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了40.9%,高于省定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高于省定指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省定目标值;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在省定控制目标以内。
“惠州市将制定和落实"十四五"时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主要河流生态流量管理,完善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管体系。”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和调度的前提,根据惠州市水资源自然禀赋,确定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监测地区水资源承载状况,及时采取总量削减、禁采限制等措施,同时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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