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羊城地方 2021-05-07 13:51

惠州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统筹策划/陈骁鹏马勇文/图羊城晚报记者陈丽媛通讯员卢思莹

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近日召开,发布了《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及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0年,惠州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突破4000件,比2018年增长了140%。据了解,2020年惠州知识产权案件类型集中在著作权、商标类。此外,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涉及多元化市场主体,社会影响面广。

惠州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相关数据呈现的一系列趋势,反映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得到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加强,社会经济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文脉记者观察发现,知识产权案件与社会创新发展紧密相关。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惠州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去年收案再创历史新高,著作权纠纷最多

2020年,惠州法院以服务社会经济创新发展为着力点,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

从收案情况来看,2020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收案再创历史新高——两级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4111件,总数比2019年3411件增长了20.52%,比2018年收案总数1706件增长了140%。其中,民事案件3991件,含商标权案件42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5件,著作权案件3517件,合同类案件46件。

据介绍,与2019年比较,各类案件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商标权案件增幅最大,达108.37%,不正当竞争案件减少120%,著作权案件增长14.15%,合同类案件增长31.42%。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大幅度增长,两级法院通过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对案件合理分类、繁简分流,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审判辅助人员的作用,多措并举保障审判质效。”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密介绍,2020年两级法院案件结收比达102.04%。

那么,去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有哪些显著特点?陈密表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案件类型仍集中在著作权、商标类。其中,著作权案件3517件,占知识产权新收民事案件的88.12%;商标权案件423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10.6%。

二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相对于其他传统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与社会创新发展的联系更为紧密,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伴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衍生、变化。”陈密表示,如何合理划分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激励权利人坚守创新信念,如何准确定性侵权行为,给予侵权人以精准打击,是惠州法院始终秉持并努力精进的目标。

三是案件涉及多元化市场主体,社会影响面广。2020年,惠州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不仅涉及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还涉及众多个人、个体工商户、中小型企业等权利主体,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知识产权竞争中,社会影响面广。如惠州中院审理的涉及侵犯华星光电商业秘密刑事、民事案,案件涉及TCL旗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

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筑牢知识“防盗”

新时代下,经济科技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知识产权问题愈发受到关注。专家指出,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维权仍面临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难题。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司法保护是关键。

近年来,惠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具体来看,惠州法院坚持对侵权行为准确定性、合理判赔,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点,采取分类保护政策,使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其创新和贡献程度相协调,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创新发展。

以商标侵权为例,随着企业品牌意识增强,商标权纠纷成为2020年知识产权案主要类型。据介绍,惠州法院在审理涉及商标权民事案件过程中,以制止混淆为基本出发点,加大遏制商标抢注和制止商标侵权的力度,划清注册商标之间的边界,为品牌发展创造较大空间。

在打击恶意侵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层面,惠州法院重视发挥损害赔偿在制裁侵权和救济权利中的作用,坚持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加重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努力确保权利人获得足够、充分的损害赔偿,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通过损害赔偿的威慑效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惠州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市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明显增强。据了解,惠州法院高度重视涉文化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持续加大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推动智力成果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

为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娟介绍,2019年7月份以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二审速裁改革,优化速裁团队建设,大力推进速裁机制建设,实现二审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成效较为明显。据统计,2020年知识产权二审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55天,比法定结案周期缩短35天。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激发创新活力

近年来,惠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努力为惠州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知识产权支撑,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2月底,惠州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893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76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10万件。

创新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动力源泉。2021年惠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激发新动力。报告强调,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作为创新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日渐成为撬动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点”,这意味着,要激发城市创新活力,还需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基于此,惠州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立足大局,拓展视野,全面谋划,多方互联,合力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据了解,近来,惠州抓紧研究制订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等任务和八大重点工程,惠州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今年,惠州积极统筹全市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提档扩面,力争早日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和园区试点示范工程全覆盖。同时,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

在保护机制的构建上,惠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实现了两种途径相融互补,有机衔接。组织开展了查处假冒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商标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纳入年度“双打”工作考核的内容,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联络员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使开展专项行动成为了推动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和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

同时,依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惠州分中心和惠州市知识产权协会等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和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治理能力。

文脉档案

泄露商业秘密

三名被告获刑

研发成果遭窃取、员工“携密”跳槽、技术机密外泄……随着科技创新发展,企业商业秘密遭到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月,TCL公司的网络专业员工通过网络服务器监控到有人通过网络泄露华星公司的商业秘密。

据悉,华星公司员工叶某呈在明知林某翔已从华星公司离职,并入职重庆市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公司”)的情况下,将包含商业机密的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对方,以供林某翔在惠科公司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华星公司与惠科公司为同业竞争对手。另外,林某翔也将包含了商业机密的内容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惠科公司多名同事,以供其在惠科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经鉴定,上述内容包含的华星公司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因惠科公司产品实验有异常,郑某鸿要查询该公司产品实验异常的原因,王青(另案处理)得知该情况后,将其在华星公司获取的未公开技术信息,以文件形式在郑某鸿所在部门的微信群内共享,郑某鸿则将该文件保存至其本人邮箱,并在查询惠科公司产品实验异常中使用该技术信息。经鉴定,上述文件中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本案争议焦点,即为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的损失认定问题。此案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据悉,被告人林某翔、叶某呈、郑某鸿入职华星光电时均签订了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原审判决对各被告人定罪准确。最终二审认定,一审法院认定部分事实不清,对各被告人量刑不当,对林某翔、叶某呈、郑某鸿分别改判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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