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红花湖山火因祭祖点蜡烛烧“纸钱”等物品失火导致 5人涉嫌失火罪 被刑事拘留

惠州日报 2021-04-12 09:17

惠州日报讯 (记者付巨晗)今春气候干燥,加之各类群众性活动增多,发生山火风险上升,惠州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4月3日,惠城区红花湖金榜隧道南侧山头发生一起山火,引发广大市民高度关注。惠城区公安分局经调查查明,该起山火因祭祖点蜡烛、烧“纸钱”等物品失火导致。4月5日,林某霞、庄某森、庄某萍、庄某明、江某波等5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近期,惠州市发生多起山火,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4月1日,惠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涉森林火灾案件27宗,其中刑事案件24宗、行政案件3宗;破案20宗,其中刑事案件17宗、行政案件3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

惠州市有关部门号召广大市民熟知安全用火常识,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点蜡烛、孔明灯后,要及时熄灭所有火源;严禁在电力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可吸烟、携带火种;不可乱扔烟蒂、火柴梗、打火机;在林区和电力线路附近发现火情及违法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或119报警。

同时,为扎实做好各类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呼吁广大市民既要当义务宣传员,又要增强自身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亲朋好友宣传火灾防范的重要性,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诱发火灾的各类因素;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因玩火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惠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各项防火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第一时间安全有序高效处置火情;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对于涉火灾违法犯罪行为,惠州市有关执法部门将利用技术和资源优势,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依据《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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