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社工宣传周启动引导57站点,研发实施一批社会公益项目
日前,大亚湾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2020年度大亚湾区民政局社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区社工协会召开。会议透露,截至目前,全区57个社工项目开展个案2330个,小组1043个,社区活动4333场,累计服务57万多人次。
据了解,大亚湾民政局社工开始于2013年,8年来,大亚湾区民政社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从精到优”的历史性突破,并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推动、民生导向、民间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去年投入社工专项培训经费超过70万元
在2020年初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250多名社工在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下,驻点在57个村(社区),积极发挥了解社区、熟悉群众、资源整合、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排查社区重点群体等,为大亚湾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贡献了“绿马甲”的专业力量。在全国疫情期间社区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中,大亚湾区有5个案例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2020年,大亚湾区民政局提出“大亚湾区社工服务一站点一特色·一机构一品牌”的发展思路,打造了《新惠人·新惠事——新惠社区“双建”示范社区探索项目》《党群连心塑品牌·为爱点菜暖金湾》《增能又增收——蓝渔妈妈》等一批特色品牌项目。
2020年,该局投入社工专项培训经费超过70万元,举办系列多元化、分领域的社工人才培训,累计开展各类培训超过150学时,为社工督导、社工骨干、一线社工提供了更多学习与提升的机会和平台,提升了社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将打造一批特色社工品牌服务项目
据介绍,2021年是大亚湾民政局社工的“服务质量提升年”、“社会治理创新年”、“乡村振兴促进年”。今年大亚湾区民政局将以“双百社工”为契机,探索大亚湾“双覆盖”模式;充分发挥《方案》的作用,提高社工福利,保障社工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执行大亚湾社工行业规范,提高大亚湾社工整体形象;继续坚持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将持续以大亚湾57个站点为载体,推进开展第一届《党建引领·治理创新——大亚湾社工“一站点一特色·一机构一品牌”项目评选活动》,引导和支持57个社工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民政服务等方面,研发和实施一批社会公益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大亚湾特色的社工品牌服务项目。
此外,今年还将重点发展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管理和志愿服务平台。区民政局将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规范指引》、《社区志愿者规范指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大亚湾社工基层社区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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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可享岗位津贴等7种奖励
日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区管委会同意予以印发。《方案》从考证补贴、岗位津贴、工龄津贴、学历鼓励、学术扶持、获奖奖励和困难救助7个方面,对社工提供扶持激励,社工薪酬待遇将大幅度增长。
据了解,本方案所称的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社工”)是指取得全日制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人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而在区各村(社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暂未取得相关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助理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亚湾区社工岗位、社工项目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提供全职服务的社工均适用本方案。但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工作的非社工人员仅适用本方案中的考证奖励。
六种奖项:
●岗位津贴非持证社工助理人员每月1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2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400元。
●工龄津贴在该区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持证社工,从第三年开始,每月给予100元的工龄补贴,以后每年相应递增100元,每月工龄补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500元。
●考证奖励对在本方案出台后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大亚湾区工作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1000元、社会工作师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3000元;符合要求的大亚湾区户籍居民在前述奖励基础上另行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学历奖励为鼓励大亚湾区社会工作人才不断进修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对与大亚湾区签订连续服务工作合同满3年并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或博士学历的社工,或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后与大亚湾区签订连续服务工作合同满三年的社工,分别一次性给予硕士1万元、博士2万元的学历奖励。此外,博士人才可申领每月3000元生活津贴(含市级津贴)2年。
●学术奖励为鼓励和支持大亚湾区社会工作人才开展社会服务创新课题研究,培养研究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在大亚湾区服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立项并有经费资助的社工研究课题,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2万、1万、0.5万元学术奖励。社会工作人才在大亚湾区服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行业内知名刊物(以市民政局认定的刊物为准)发表专业论文、课题报告、优秀案例等研究成果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国家级期刊2000元/篇;省级期刊1000元/篇;市级期刊500元/篇。
●获奖奖励社会工作人才在大亚湾区服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社会工作行业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颁发或授予的优秀案例奖、社工行业重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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