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反思何以身陷消费陷阱

南方日报 2021-03-25 08:38

■丁建庭

3·15到了,各种消费维权频频见诸报端,其中有不少是预付式消费。据统计,2020年,广东省消委会接到的394258件投诉中,预付式消费投诉约占比10%。

预付消费是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它为顾客提供了便利和优惠,商家也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因此在服务行业特别普遍。这种消费方式无可厚非,倘若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充分考虑对方利益,在预付消费中各取所需,未尝不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方式。

但是,有一些商家拿到了预付资金,便换了一副嘴脸,对消费者“霸气十足”。有的利用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或者故意减轻、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责任。而当一些消费者要求退卡时,商家却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更有一些消费者跌入不法经营者设下的“借机诈骗、携款外逃”的陷阱。

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哪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监管部门都应该站在消费者一边,坚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不法商家。现实中,对那些尚在经营中的商家,监管还算比较容易,只要有关机构及时介入,消费者的权益就能够得到有力保障。监管难度比较大的,是那些“跑路”或“爆雷”的商家,因为找不到商家或者商家已经沦为空壳,维权成本比较高、周期也比较长,许多时候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维护消费权益,避免消费陷阱,加强监管是一个方面,但消费者擦亮眼睛也很重要。“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是一条基本常识。许多人之所以身陷消费陷阱之中,就是忘记了这一点,贪图一时便宜,或梦想快速赚钱。南方日报曝光的一个预付式消费陷阱,便是承诺一次性充值5万元,除了做美容项目,还会在一年后分期返还,分12个月、每月返还4000多元。这不等于一年后返还本金,还能做一年美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事?

无独有偶。南方日报还曝光了惠州一养老机构以高额消费补贴等为诱饵向老年人吸收资金结果“爆雷”的案件,许多老人因为轻信“高额消费补贴、优先安排床位、期满退还本金”而投入了大笔资金,却面临“血本无归”的尴尬境地。而所谓的“高额消费补贴”比正规理财项目还要高得多,如此“好事”岂非“天上掉馅饼”?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而目前的监管更多在事后,只有从已经曝光的众多消费陷阱中梳理出规律,自己先做好防范工作,不迷信天上掉馅饼,远离超出正常营利水平的预付或投资项目,才能最大可能避免跌入花样百出的消费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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