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法院多措并举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接受改造回归社会 按需提供失足青少年“法治套餐”

惠州日报 2021-02-08 09:05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通讯员黄淑瑜)日前,来自广西的阿坤(化名)刑满出狱。由于父母还在赶往博罗的路上,博罗县人民法院便安排了该院“惠民关爱宣教室”社工去代接他。这是博罗县法院注重庭后密切关注未成年被告人,帮助其更好重返社会的一个缩影。

法院社工及时代接失足青少年

据了解,阿坤因交友不慎,伙同他人盗窃被判入狱,犯案时未满18岁。在庭审、服刑期间,博罗县法院给予阿坤“代理家长”“心理帮扶”等公益性质的关怀。阿坤日前刑满出狱,其父母连忙赶往博罗,但由于一些因素耽搁了行程。了解到这一紧急情况后,该院“惠民关爱宣教室”社工立即前往代接阿坤。

“爸妈肯定是很爱你的。假如他们不爱你,就不会一听到你出来就赶着来接你,只是路上耽搁了。他们下午一定到!”除了帮阿坤准备吃食、购买车票外,社工还同他谈心,以免阿坤对父母未能及时赶到而产生不良情绪。此外,社工还了解他未来的打算,支持鼓励他自强不息,重新融入社会。当天下午,阿坤同父母会合后,父亲给社工发来短信,感谢惠民关爱宣教室对阿坤的帮助和关心。

社工霞姐始终关注着阿坤。她介绍,惠民关爱宣教室会在未成年被告人临近刑满时主动联系看守所,尽量让监护人前来接孩子;对于监护人无法前来的,法院就安排社工代接,并给他们购车票、暂找安顿之所、谈心等必要的帮助和心理支持。目前,在接受帮教或代接的刑满未成年人中,有11人在后期主动同社工保持联系,告知其重新返回社会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密切关注未成年被告人判后改造情况

一直以来,博罗县法院注重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对于失足青少年,该院认真落实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教育挽救措施,为未成年被告人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目前,该院不仅成立了少年审判法庭,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其中,在密切关注未成年被告人判后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方面,该院除了严格遵循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对刑期5年以内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实行永久封存外,还多措并举全方位提供公益性质服务。例如,在服刑期间,考虑到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家在外地不便探望,法院则联合惠民社工为其筹集过冬衣物等生活必备品。此外,还主动联系关工委等有关部门,为确有需要的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问题等。去年,关工委牵头为2人安排工作,用工企业反馈2人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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