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拟多举措扶持激励社工人才,将扶持资金列入预算社工有岗位工龄津贴 还有学历学术论文奖励
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津贴激励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津贴激励机制、建立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激励制度。日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大亚湾区拟出台多项措施扶持、激励社会工作人才。
据介绍,大亚湾区高度重视社会人才发展工作。2013年,当社工服务在全市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大亚湾区在全区试点了4个社工站项目,主要为辖区低保五保户、未成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定类群人员提供服务,同时推出西区街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社工项目。当时,全区持证社工人才不足10人。
2014年大亚湾区草拟了《大亚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在全市各县(区)是首创。2015年,该区又率先在全市出台《大亚湾区民政局社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社工“四个一”工程,统一为社工配备“一个工作背包、一件工作马甲、一个工作证、一本工作手册”;实施“一项目一督导一品牌”专项工作,研发了社工项目线上管理APP等管理措施,使大亚湾社工走上规范化、职业化的道路。
2018年,大亚湾区实现全区39个村(社区)社工项目全覆盖,是全市首个实现社工项目全覆盖的县区。2020年,大亚湾区新增了18个社区,区民政局又同步配套建立了18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至此,全区57个村(社区)实现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社工专业服务,其中35个社工站、2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区一线社工约200人。
南都记者获悉,《大亚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惠湾办[2014]6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12月31日试行3年到期。根据相关规定,区民政局结合试行期间执行情况及该区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方案》。
采写:南都记者 蔡雯
看方案
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列入预算
《方案》指出,大亚湾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由区民政局列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社会工作人才补贴、继续教育、评优考核、权益保障等相关补贴和奖励。
《方案》要求,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津贴激励机制。将对在大亚湾区提供全职社工服务的非持证社工助理人员、已考取社工职业水平证书且在大亚湾区从事全职社工服务的人员给予岗位津贴。非持证社工助理人员每月1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2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400元。
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工龄津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工作人才持续在大亚湾区开展服务,对在大亚湾区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持证社工,从第三年开始,每月给予100元的工龄补贴,以后每年相应递增100元,每月工龄补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500元。
建立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激励制度。对在本方案出台后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大亚湾区工作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1000元、社会工作师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3000元;符合要求的大亚湾区户籍居民在前述奖励基础上另行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在大亚湾连续工作3年硕博士有奖励
《方案》还提出,为鼓励大亚湾区社会工作人才不断进修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对与大亚湾区签订连续服务工作合同满3年并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或博士学历的社工,或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后与大亚湾区签订连续服务工作合同满三年的社工,分别一次性给予硕士1万元、博士2万元的学历奖励。此外,博士人才可申领每月3000元生活津贴(含市级津贴)2年。
为鼓励和支持大亚湾区社会工作人才开展社会服务创新课题研究,培养研究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在大亚湾区服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立项并有经费资助的社工研究课题,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2万、1万、0.5万元学术奖励。社会工作人才服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行业内知名刊物(以市民政局认定的刊物为准)发表专业论文、课题报告、优秀案例等研究成果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国家级期刊2000元/篇;省级期刊1000元/篇;市级期刊500元/篇。
社会工作人才在大亚湾区服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社会工作行业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颁发或授予的优秀案例奖、社工行业重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将设立社会工作人才关怀项目经费
大亚湾区还很重视对社工的权益保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社工机构福利保障机制。在大亚湾区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各社工机构应保持原有社工团建、培训、薪酬福利等经费比例不变或提高,不得因社工人才获得大亚湾区相关扶持激励而变相减少相关福利待遇,一经发现取消该机构下一年度参与购买服务资格。
开通“大亚湾区社会工作服务热线”,维护社工权益,协调解决社工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多渠道为有困难的社工提供支持和帮助。
设立社会工作人才关怀项目经费,对大亚湾区社工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在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情况下,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为: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因重大疾病且医疗费自费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按照自费金额的20%给予救助,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组织社工每年不低于80学时继续教育
《方案》还强调了要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扶持机制。组织社工每年参加不低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团队建设扶持机制。设立社工团队建设项目经费,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社工团建活动,提升社工归属感。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学习提升扶持机制。每年组织至少1次区优秀社工赴社会工作先进地区或院校(培训机构)学习交流,鼓励社工参与各类社会工作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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