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辖内企业获评高企拟最高奖励10万元
惠城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图为惠城企业正牌科电的车间。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惠城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前,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了《惠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代拟稿)(下称《扶持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扶持办法》,惠城区注册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未享受过区级高企奖补有关政策的企业,每家奖励最高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对当年财政下达的预算总金额进行分配后确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孵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孵企业(孵化时间不少于半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1家奖励该孵化器最高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对当年财政下达的预算总金额进行分配后确定。
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各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申请通知要求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据悉,惠城区将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负责领导、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区高新园管委会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机构,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具体工作人员。
在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优先足额安排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以保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目标相匹配。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国家、省、市和区审计部门开展的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有关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审计检查意见。区财政局结合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评价情况和当年工作重点,对专项资金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或自评抽查。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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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发布通知:发布奖励扶持申请通知,通知企业在惠城区政府官方网站最新公告栏查阅和下载。
企业(单位)申请:企业(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和用款计划,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各级资质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前报送材料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审核: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申报企业(单位)申请资格。
公示:对通过审核的企业指定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
审批: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审批。
拨付资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奖励通知,并给予企业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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