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强化法治保障服务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实施振兴乡村战略离不开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只有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乡村治理,建设法治乡村,才能促成乡村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
为此,惠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找准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大力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切实为建设惠城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发挥专业优势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由于历史原因,水口街道姚村村一名承包村中水库的个体户在2017年到2019年一直拒绝缴交承包款,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村委会多次追讨无果。
在姚村村法律顾问的指导帮助下,村委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了与该个体户的租赁合同,再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及村委会规定,把水库重新对外发包,承包价由原来的1.6万元/年提高到16.5万元/年,为姚村的集体经济挽回损失。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惠城区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之所以给每个村都配备法律顾问,最大原因是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帮忙。”惠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213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各村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法律顾问每年对各村(社区)开展“法治体检”,为基层法治建设“把脉问诊”,为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和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提升了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水平。当前,正值惠城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村(社区)换届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惠城区司法局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与法治创建、乡村治理相结合,通过品牌建设的引领示范,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17年以来,惠城区司法局联合依法治区办、区委农办、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密组织,在基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惠城区已有196个村(社区)获得“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剩余17个村(社区)已达创建标准并申报中,预计很快就可实现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
接下来,惠城区还将进一步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不断为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法治基础,真正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完善服务体系
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日,一所特殊的“惠城区"刘老中医"公益法律诊所”在惠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业”了,这个诊所不卖药、不打针,专为基层群众解决各类法律“疑难杂症”。
这是惠城区司法局为更好推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共法律服务”落地实施的创新做法。该公益法律诊所依托惠城区司法局局长、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刘红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30年打造的法律“老中医”金字招牌效应,在三栋、马安、汝湖、横沥(含芦洲)四个服务站下设“诊所服务站”,诊所采取日常由法援律师“坐诊”、每月23日“专家坐诊”的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近年,惠城区不断扩展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方式,打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7年以来,惠城区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3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初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去年,惠城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要求,建立小金口、三栋、水口、河南岸等4个示范性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6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惠城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硬件水平,达到了工作流程化、要求标准化、文本格式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再升级。
今年,惠城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拓展4个示范性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惠州日报记者邓惠婷 香金群 通讯员李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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