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对惠州市河南岸HNA49-0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商业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场正在施工建设,未办理销售手续。因方案需要优化,建设单位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一、地下室:取消地下室负一层至一层扶梯及周边防火卷帘门,调整配电房布局。二、裙楼:(1)一层增加上二层的垂直梯和楼梯;(2)调整一至四层自动扶梯的位置;(3)封堵二层中庭,计容积率面积增加99.98平方米;(4)调整二层卫生间位置,取消2b-13轴交2b-A~2b-G轴玻璃雨棚。三、取消第2栋服务型公寓25至30层2a-3~2-a-4轴交2a-C轴卫生间。四、调整第3栋服务型公寓6至12层3-B公寓隔墙。五、调整第1栋屋顶消防水箱与机房间隔墙。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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