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光遗失坐落位于惠阳区淡水下土湖村H1号的一宗建设用地批文,批准文号为惠国土准字(93)第734号,面积120平方米,已在2020年10月14日出版的《惠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作废。现张世光申请补办上述用地的建设用地批文手续。现我局按程序进行登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协助张世光补办相关用地批复手续。
联系股室: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52-3369687。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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