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伤预防 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

南方日报 2020-12-15 07:22

根据近年来我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病情况,除生产技术、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劳动防护意识和职业危害意识不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统计,有80%以上的工伤事故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多数是可以避免的。要改善这种状况,除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工作外,惠州市有必要建立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平台,在全社会开展经常性的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

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

首先,要提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劳动防护意识,具体来说就是要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私有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业、基础加工企业、外来加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重赔偿、轻预防”,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现象,用人单位必须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工伤预防措施。各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学习、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

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

此外,强化教育培训同样重要。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单位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工伤预防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把工伤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除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外,各用人单位要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表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人员和典型事迹,通过积极正面的宣传做到“人人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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